蜜蜂王子与熊精公主(1 / 3)
启蛰出着神,门口有人进来回禀:“殿下,考二郎来了。”
“他怎么来了,快快快,让他进来。”启蛰收了收自己豪放地坐姿,把搭在桌案上的腿收回来。
考二郎名考雅相,他父亲考中书令是启翛尤其器重的臣子,还封赏了光禄大夫。
而如今的皇后考意之,也是考雅相的族妹。
考雅相自小和启蛰交好,小时候在崇文馆上学,每次开学之前没写完的作业、罚抄,都是考雅相和她哥一起帮忙熬夜补的。
但她的字考雅相学得最像,是以写的最多,简单地说,就是过命的交情。
考雅相人如其名,是个很雅巧的长相,脾气也好,不像褚辞玉那个脑洞精,一天天想的比跑马场还绕,走进他的脑回路里,分分钟都得迷路。
他闲着的时候,不像人家喜欢跑跑马射射箭,专门喜欢写话本子,那一个个迷离迷奇的梗,还挺叫人欲罢不能。
唉,也不知道他现在写到哪了,上次看的时候,熊精公主和蜜蜂王子正因为在树林中发现了一个废弃的蜂巢,而这个蜂巢建造极巧里面还有不少蜜和一二小蜜蜂,出于两方利益,二精对这个蜜罐的处理态度争执不休。
这个新篇章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熊精公主和蜜蜂王子原本是仇敌是克星,本来大自然让他们命中注定,永远只能是敌人。
但是熊精公主在一次觅食中,忽然看到一个格外美丽的蜂巢,里面居然能够存放更多的蜜。
出于本能,她是很想掏这个蜂巢的,但是蜜蜂王子的探子早在数里之外,就发现了这个可能进攻的强敌。
于是,蜜蜂王子带领着全部族人,出来列阵防守。
熊精公主一眼就看到了在前面打头阵的蜜蜂王子,并被他俊美的容貌和高傲的蜂针吸引,无可自拔地、深深地、要死要活地爱上了他。
而在知道了这个蜂巢是蜜蜂王子组织改建扩造之后,更是被他的创意深深地折服。
而蜜蜂王子也被这个毛光水滑的熊而震慑,他看出这一定是个强劲的对手,将来,森林都很有可能被这只熊给统治,震慑于她的熊掌之下!
他们本该是你死我活,但神秘的爱让他们撇去动物本能的偏见!
所以,在熊精公主刻意追求,和蜜蜂王子的虚与委蛇之中,他们共同踏上了森林冒险之路。
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蜜蜂王子也被熊精公主所深深吸引,从原来的口直体嫌,一步步沦陷于她的霸气威武,深深爱上不能自拔。
启蛰看的时候就觉得,他要是能活到二百岁,整个文坛都要拜倒在他的脑洞下!
大军班师回朝的时候,正写到他们对于那个废弃蜂巢的争夺。
按褚辞玉的话来讲,这不仅是对于重要资源的掠夺,更是爱情中的抗争,谁先屈服,就等于承认自己更爱对方。
那天,她本来是打算追更完的,不过这个邪恶的小家伙,企图阻止这位酷爱学习的少女。
这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利用他优美健硕的腹肌胸肌臀大肌,勾引着沉浸在书中的少女。
充满求知欲的少女感受到坏人的挑衅,觉得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
于是少女放下了心爱的书,以床为战场,与他打响了一场隐秘的战争。
考雅相进来,就看到启蛰魂不守舍的样子。
他蹲在启蛰面前晃晃手,说:“上课啦!”
惊地启蛰一个激灵,结束了那场让人面红耳赤的战争复盘。
启蛰拍拍胸口,镇定下来,说:“你咋这会儿过来了?”
考雅相说:“我来要我的礼物呀,听说你去边塞游玩,两年没见,你变了不少嘛。不过听说海边风大,都没把你吹糙。”
她替兄出征,此事密不外传,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好在她和启翛本就有七八分相似,她行军时戴上盔甲,更是难以辨认。
只是委屈她哥,要穿着女装,以长公主生病为由,去了东都行宫养病。
然而她哥在东都病好之后,撒了欢地玩儿,跟脱了缰的疯马一样,把附近全都逛了一遍。
她仗打赢回朝之前,她哥还紧赶慢赶地去了趟东海,才转路回来。
国内朝政一半由在洛阳的大臣处理,另一半送去东都,由监国的“长公主”处理,实在有什么拿不定的,再送去边塞送交“皇帝”。
但她哥玩去了不管不顾,奏疏实则是启蛰处理完后,一份快马送回朝中,另一份则送去东都,让她哥知晓。
启蛰的手段,是她那一肚子坏水的阿娘亲手教出来的,再加上自幼就和她哥一起去秘书省的小学读书,后来又一起去崇文馆,接受活得成了精一般的太子三师的教导。启蛰逃课不比逃课之王启翛少太多,但成绩基本没落过人下。处理起这些不说轻而易举也算井井有条,启翛再放心不过。
考雅相的话,启蛰不怀疑是刺探,极自然地伸出手说:“也没有,你看我的手,就比原来粗多了。”好在百济苦寒,带兵打仗,厉风把她的手吹皲裂都有好几次,更是黑了不少,不比原来滑软,也就没有在听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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