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丝巾(四)(3 / 3)
,问对方为什么要陷害自己。杀手告诉康夫,自己并没有打算陷害康夫,陷害康夫的人是戴尔。
在康夫杀害妻子的物证中,有一件物证非常重要,那就是凶器剔骨刀。物证人员采集鲜血,确认剔骨刀上的鲜血属于康夫妻子。在第六起谋杀案之后,戴尔要求物证人员重新调查剔骨刀。不仅只调查剔骨刀上一处的血迹,要将全部血迹都进行检验。因为戴尔在和康夫同事询问时得知,在康夫妻子遇害的当天,康夫的右手小尾指贴了创可贴。戴尔怀疑康夫杀害妻子时,手指被刀割破。
物证人员拆开剔骨刀,在刀与柄的结合处提取血样,发现了不属于康夫妻子的血液。血液非常少,检验结果证明血液属于康夫。
杀手告诉康夫,第一桩杀人案到第六桩杀人案,间隔了三个多月。干血最佳保存期是两个月。物证人员能检测出康夫的血液,说明康夫被人栽赃。栽赃他的人正是戴尔。
杀手说,他可以给康夫洗刷冤屈的机会,同时康夫要冒顶罪的风险。康夫问什么机会和风险呢?杀手说,他即将前往伦敦继续猎杀目标。杀手会在动手之前,通过电话将自己的杀人地点告知康夫,如果康夫能阻止他,或者抓到他,康夫自然能洗清冤屈。同时康夫因为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很可能会被坐实丝巾杀手的身份。
康夫问杀手的目的,杀手的答案是戴尔。至于为什么自己入狱后,丝巾杀手销声匿迹,这恐怕要去问丝巾杀手。康夫告诉警察,杀手说,之所以给自己机会,是因为康夫和杀手的仇人都是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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