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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搞错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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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布尔人一个叫帕德贝克,一个叫苏科布伊克,在荷兰语中的意思分别是马嘴和啤酒肚,罗克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叫这么个奇葩的名字,很多荷兰人的名字都很奇葩。

在开普敦警察局的记录中,马嘴的罪名是盗窃,啤酒肚的罪名是滋事斗殴,他们的服刑地不是罗本岛,而是被扔进附近的矿山去挖矿,所以才能活到刑期结束。

“帕德贝克、苏科布伊克,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吗?”罗克在审讯室内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看着马嘴和啤酒肚饶有兴致。

马嘴和啤酒肚被绑在审讯室内的柱子上,两人都表情惊恐,两个可怜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点呆滞的看着罗克摇头。

“你们一定知道,最近图伊思周围发生的袭警案,我想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对此你们有没有什么想说的?”罗克点燃一根雪茄,习惯性的一口入肺,瞬间意识到不对,雪茄是不用入肺的。

“不知道,先生,不是我干的。”啤酒肚满头大汗,旁边火炉上的烙铁已经通红,皮鞭浸泡在加了盐水的桶里,五大三粗的唐恩光着膀子一脸凶相看着马嘴和啤酒肚不怀好意的诡笑着,衣冠整齐的李德正忙着冲咖啡,不过那很明显不是为马嘴和啤酒肚准备的。

“先生,我连女人都不敢打,更不敢袭警。”马嘴腿如筛糠,没有经历过刑讯,不知道刑讯有残酷,当初马嘴入狱时感受过这一切,至今马嘴午夜梦回时还记忆犹新。

“你们知不知道谁和这件事有关?”罗克也没指望马上破案,马嘴和啤酒肚如果是暴乱分子,也不会老老实实的被夏尔马抓获,罗克只希望能得到一些消息,哪怕能缩小范围也好。

“不知道。”这次马嘴和啤酒肚倒是异口同声。

“不知道?”罗克才不信他们会一点消息都不知道,这年头的布尔人没有多强的反侦察意识,如果是外来的布尔人作案,也需要本地布尔人的配合,马嘴和啤酒肚是罗克精心挑选的地头蛇,他们未必有胆量袭击警察,但是如果有人敢袭击警察,那么他们肯定知道些东西。

“真的不知道。”马嘴脱口而出,啤酒肚却有点犹豫。

“很好。”罗克不再废话,抬手指指啤酒肚,唐恩马上拎着皮鞭狞笑着走过来。

“快说苏科布伊克,如果你知道,你不说会害死我们的。”马嘴疯狂大叫,也不知道这些黑了心的家伙往水桶里加了什么,皮鞭上居然还滴着红色的某种不明液体,这种牛皮编织的皮鞭上是有钢刺的,一鞭就能要人半条命。

“我不确定,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尼克的家里住进了几个陌生人,以前从来没见过他们。”啤酒肚吓得声音都破了音,裤子更是湿了一大块。

“尼克家住哪里,带我去。”罗克大喜,不管是不是,先把人抓回来再说。

向亨利汇报之后,罗克集合突击队,包括啤酒肚在内的十八个人一共乘坐两辆四轮马车一起去尼克家,在进入图伊思之前,罗克命令马车停下来布置任务,安东带一队人负责包围尼克家,罗克带一队人负责突击,所有人都子弹上膛,如果遇到反抗,不需要鸣枪示警,可以直接击毙,罗克也想抓活的,但是那有可能会造成伤亡,华裔警察人数太少,罗克舍不得。

尼克的家位于图伊思区劳伦斯街,这是一栋带有阁楼的两层木楼,有前后两个门,阁楼可以对外观察,想无声无息的接近并不容易,其实如果是夜间实施抓捕应该更容易靠近,但是夜间也更有利于那些人逃走,罗克还是决定立即行动,如果有人敢逃,直接开枪击毙就是了。

这不是罗克的要求,而是亨利的要求,亨利只要结果,或者说亨利只想交差,哪怕误杀,那也是成绩,反正死人不会说话。

进入劳伦斯街,街上并没有太多行人,偶尔有人步履匆匆,也基本上是老人或者女人孩子,几乎看不到青壮年,这是图伊思区的常态,作为布尔人的聚集地,图伊思区是恶性案件高发区,很多青壮年要么被抓进集中营,要么逃往德兰士瓦共和国和奥兰治自由邦。

马车在距离尼克家五十米附近的路口挺稳,罗克拔出手枪,第一个跳下马车,借助街边建筑物的掩护,向尼克家靠近。

“他们来了!”

距离尼克家不到二十米,罗克他们被发现,阁楼上果然有人放哨。

“冲!冲!冲进去!”

罗克不犹豫,一边大吼一边加速。

呯!

房后有枪声响起,应该是负责包抄的安东,紧接着有人惨叫,应该是有人中枪,也不知道是警察还是试图逃走的人。

嘭!

罗克一脚踹碎大门,借助墙壁的掩护举枪向室内瞄准,室内的地板上散落着五六块黄金,大概四五个人,都已经乱作一团,看到罗克踢碎房门,有个人把手伸向腰间,罗克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呯!

枪声震耳欲聋,被击中的那人木桩子一样倒下,身后的墙壁上有一个盘子大的放射状血迹,韦伯利左轮手枪的确威力巨大。

枪响的同时,其他几个人好像被惊呆了,傻愣愣的看着罗克没有任何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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