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裹脚(2 / 2)
学家李景汉对直隶某县进行一项裹脚的调查,一共统计了515家,1442人,裹脚者占63%。
这其中:年龄为5岁-9岁,裹脚比例0%;年龄为10岁-14岁,裹脚比例5.6%;之后比例逐年上升,到40岁以上,裹脚比例99.2%。
1929年的40年前,就是1889年,现在刚满12岁,也就是说,此时清国北方女性的裹脚比例,在99.2%以上,裹脚对于女性的伤害难以想象,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性裹脚之后,别说工作,连走路都很困难,李德和安东的女性家人中,几乎所有的成年女性都裹了脚,那些未成年的也正在裹脚,那些未成年的还有救,成年的那些人,她们根本无法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照顾家庭。
这是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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