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 / 2)
宋行嘉才不理会他酸溜溜的话。
小手被秦朗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眉眼弯弯朝他乖乖一笑,跟着人出了门。
因为秦朗个高步子大,他步子小,走到楼梯口下台阶时,小家伙没跟上差点一个趔趄。
秦朗笑着看他一眼,弯身单手将他一把抱起,咦了一声,笑道:小嘉什么时候变这么重了?
宋行嘉被他有力的手臂抱在怀中,双手揽住他的脖颈,笑眯眯道:大哥哥,我长大了。
秦朗心说,还真是长大了,自己一只手抱着很有有点吃力了。
想当年第一次见到这小崽子,他还在他妈肚子里揣着呢。
九十年代商品房刚刚兴起,家里当时经济条件不错,买了四季里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小区建成不久后,对面的宋家和他们家前后脚搬进来,宋行嘉妈妈当时正怀着他。
宋家夫妻算是高知分子,一开始两口子感情还不错,宋行嘉作为他们爱情的结晶,也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日子。
他看着这个小家伙从襁褓里小小一团到蹒跚学步,再到跟在他后屁股后面奶声奶气叫他大哥哥。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四年前,宋家两夫妻关系忽然恶化,又怕离婚影响工作升迁,一直勉强维持着婚姻,只是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还各自在外面都有了新港湾。
唯一的儿子,也从爱情结晶变成了婚姻结石。
两人渐渐都不再回四季里这个家。
一开始还请了个保姆照顾年幼的宋行嘉,然而那保姆不负责,饥一餐饱一餐带孩子,没多久就被宋行嘉赶走。
两夫妻见儿子已经能赶人,断定他能独立生活,于是也懒得再找保姆,隔一段时间回来给儿子留点钱,让他自力更生自生自灭。
秦朗好几次撞见小孩子从外面提着盒饭回家,实在是看不过眼,家里每次开饭就将人拎过来一块吃。
一开始是只是让他蹭饭,渐渐的,小崽子留在秦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干脆连对门的家都不愿回,到了睡觉的点,就自动爬上秦朗的床。
久而久之,秦朗也已经习惯每次回家看到自己床上多个小人儿。
想起这些事,他不由自主地笑了笑。
好像也才一转眼的事,原来已经过去几年。
大夏天抱着个十岁的小崽子,到底不是个轻松活。
从三楼到一楼,将人放下时,秦朗额头上已经出了汗。
宋行嘉那张笑脸也热得红扑扑的。
行了,上楼吧。秦朗摸摸他的头。
宋行嘉道:我看着大哥哥走了再上去。
秦朗轻笑一声,走到不远处的摩托车旁,长腿一迈跨上去,抬头眯眼望向天边如血的残阳。
今晚是他最后一次做替身,拍完这场戏,就意味着正式退出这个自己还没真正迈入的圈子,再也不用做那演员梦明星梦。
从今以后,他秦朗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好好工作,努力升职加薪,存钱娶个老婆生个孩子。
像这世上大部分一样,按部就班庸碌平凡地过完一生。
似乎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他勾起嘴角,轻轻舒了口气,年轻俊朗的面容上露出一个玩世不恭,又意气风发的笑容,然后朝站在单元楼门口的小孩挥挥手,戴上头盔,踩下油门。在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中,那道潇洒帅气的劲瘦身影,慢慢消失在黄昏夕阳之下。
大哥哥,等你回来!
宋行嘉朝远去的身影大声喊道,挥动的小手慢慢放下来,却依旧站在原地,一直盯着秦朗离开的方向,半晌没离开。
在过去几年,这样的送别,上演过无数次。
但或许是孩童天然的敏感,宋行嘉总觉得今天这场告别好像有点不一样,他小小的心脏忽然闷闷疼起来。
这种感觉让他害怕极了,于是努力将刚刚秦朗在夕阳下朝他笑着挥手的模样,牢牢烙印在心中。
他的大哥哥,是这世上他最爱的人。
作者有话说:
开文啦-算是娱乐圈吧?
搞事业又搞基。
注意,秦朗是受,攻就是这个十岁小孩
第2章
A市的影视基地建成不过五年,但发展势头很猛,短短时间已经成为国内四大影视城之一,每年有上百剧组入驻拍摄。
秦朗当初来这里兼职,也是看在离家和学校都近的份上。
不过今晚这场戏不在影视城内,而是距离影视城三公里的一座桥上。
这是座半废弃的古桥,早已不通车,加之位置有些偏僻,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已经没什么人,剧组连清场都不需要。
剧是民国谍战剧,名叫《乱世风云》,男主是当今最火的小生林睿。
秦朗则是林睿的替身,所有动作戏都由他完成。
他不是第一次给林睿当替身,实际上这几年,他可以说是林睿的专用替身,签了合约的那种。
因为林睿正当红,一年下来至少四部剧,又大都是动作戏颇多的古装剧,秦朗倒是不愁没工作,有时候遇到林睿轧戏,连最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