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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墨漠然地听着母亲关心的话语,心中毫无波澜。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个感受不到爱意的情感冷漠者,但那晚他明显能感觉到一个甚至连熟悉都算不上的青年,带给自己的温暖和熨帖感。

他想了想道:妈,我小时候在A市,我们是不是在一个四季里的小区住过?

宋母道:啊?四季里?我们那时候经常搬家,是不是在这个小区住过,妈妈不太记得了呢!

宋墨又问:妈,我小时候是不是有个小名叫小嘉?

宋母笑说:你小时候小名可多了,什么小宝小猴子小东东小嘉嘉,后来你不让叫了,才直接叫你名字。说罢,那头似是迟疑片刻,才试探问,阿墨,你是不是想起小时候的事了?

宋墨摇头:那倒没有,就是这次回来,看到一些东西,明明没见过,却觉得有点眼熟,就想着是不是十岁之前见过。

宋母道:许多人十岁之前的事,本来也记不到几样,因为那个阶段对人生无足轻重。你都忘记这么多年,以前也没见你有过兴趣,以后别想了,免得浪费脑细胞。

宋墨嗯了声:我知道。

挂上电话,他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口气。

小时候,他确实没对这段空白的记忆,有过什么兴趣,每年让他难受的八月,他也一直以为是溺水后遗症,直到长大后,但他想克服这个毛病,却始终没能成功时,才开始怀疑,应该不是溺水那么简单。

可又一直没有任何头绪,自然是不了了之。

直到这次来A市,他莫名对一些从未见过的人和物感到熟悉,隐约觉得找到了一点苗头。

坐在沙发静默片刻后,他走到衣柜前,找出鸭舌帽戴上墨镜出了门。

他没带助理,自己叫了辆出租车,直奔上回去过一次的四季里小区。

与此同时,因为上个工作顺利完成,下个工作又还没开始的秦朗,在家待了两天,百无聊赖,等两个老弟弟上班,大侄子上学去后,吹着口哨,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从富人区的盛世华庭,开向了南区的秦家老房子。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更哈;

我可真勤奋。

第34章

二更

秦朗自从阴差阳错入这行之后, 确实做过很久的演员梦明星梦,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被大众认识。但毕竟之前都是当露不了脸的替身,对走红实在没什么概念。

前些日子的热搜, 对他来说, 就是网络而已, 跟现实好像没什么关系。

所以他出门很随意,压根没想过还要学大明星那样武装自己。

骑车来到南区,他没有马上回老房子, 而是来了外面一家米粉店。这家店十八年前刚开了两年,他和双胞胎弟弟还有小嘉都很喜欢吃。

如今这店还在,顺理成章成了老字号,老板也从老子变成了儿子,儿子当然也造成了老子。

这会儿快到饭点,人已经不少,他赶紧进去占了个位子,点上一份大碗的牛肉粉, 又加了一碟牛肉臊子。

如今有钱了,加牛肉毫无负担。

一碗粉快吃完时,大概是附近学校中午下学,好几个穿着校服的女孩说说笑笑走进来, 在他旁边两张空桌坐下。

刚坐下片刻, 与他隔了一个走廊的女孩,咦了一声,指着他激动道:你你是不是秦朗?

话音刚落,其他几个女孩也哇哇地叫起来:啊啊啊!是秦朗是秦朗!

正在喝汤的秦朗, 一脸懵逼, 这才意识到自己作为明星被人认出来了。

他放下大海碗, 那纸巾擦了擦嘴,又拂了拂头发,朝几个小女孩弯唇一笑:你们好!

啊啊啊!好帅,本人比网上还帅!几个女孩激动地大叫。

秦朗心说,过了十八年,追星女孩的风格还是一样。犹记得当初他带春花妹第一次去见林睿,春花妹也是这样捂嘴尖叫的。

最先反应过来的女孩,手忙脚乱起身道:哥哥,我们可以跟你合个影吗?

秦朗大大方方道:当然可以。

几个女孩欢喜地凑过来,轮流跟他合拍。见他没有一点不耐烦,当即感动不已,信誓旦旦说会做他的死忠粉,一直追随他,祝他前程似锦,大红大紫。

秦朗被几个小姑娘逗笑:哥哥也祝你们学业有成,金榜题名。

还替几个女孩买了单。

小姑娘们高兴地快昏过去,非要送他出门,看着他坐上摩托车远去,才依依不舍地回到餐馆里,继续今天的午餐。

骑上车子慢悠悠行驶的秦朗,晒着秋日暖阳,吹着凉爽秋风,第一次体会到走红的感觉。

好像还真不错!

就在他优哉游哉,快要到四季里小区大门时,余光忽然瞥到路边一个戴着棒球帽和墨镜的男人,正被几个学生包围着。

跟宋墨在一个剧组待了快俩月,虽然没待出什么深厚友情,但熟悉肯定是称得上的,至少光看体型就能一眼认出对方。

这人可不就是宋影帝么?

他一个大明星,独自一人在大街上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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