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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嘴给我闭上,万一他们老板是油腻秃头男呢,我跟喻千星的关系也没好到能为他舍身的份上。夏栀有时候挺倔的,反正没什么人知道我是千星姐姐,等找到证据我就辞职。
李窈干笑两声:您先能入职再说吧!
放心,我有办法。正说着,致歉的咖啡送了过来。夏栀喝了一口,眉皱了起来,我得下去买杯咖啡,酒店的一股子鸡屎加了糖的味道。
李窈刚想问难不成您喝过鸡屎,电话已经被无情地挂断了。
*
夏栀晚上写稿,没咖啡不行。她来时就留意过,隔壁就有一家咖啡店。
华灯初上,夜风轻柔,夏栀出门打了个喷嚏,她生怕真的感冒,立刻把口罩戴上了。
咖啡店里装修讲究,夏栀等咖啡的时候在书架旁转了转,没想到在这种地方竟会有自己的书,刚要去拿,身边一阵风扫过。
一个女孩抢先拿起她那本,边碎步跺脚边翻开,每根上下起伏的头发丝都展现着兴奋。
夏栀舒适地弯唇,女人,满意你看到的吗?
下一秒,女孩叹口气,把书丢了回去,然后耷拉着脸往收银台走。
夏栀:
咖啡店里安静,女孩失落的声音能清晰地听到。
《特别》还有作者亲签的吗?
就一本了,你翻着看看,有就有,没就没。服务员道。
原来是读者啊。
其实买不到签名版很正常,这书夏栀就签了一百本,预售前十秒就卖完了。
女孩模样清纯,眼睛湿漉漉的,泫然欲泣。
夏栀最宠读者,拿起旁边的笔,背过身翻开书页,潇洒地签上了笔名。
这时店门被推开。
好了吗?
男人走进来,清越的声音像盛夏时冰箱里的冰块,咬在嘴里凉在心尖,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却还欲罢不能,想再尝一口。
我想要签名版的,可是没有了,都跑好多地方了,这是最后一家了,我真得好想死啊!女孩是真伤心,黏黏糊糊的声音也真像是对着男朋友撒娇。
男人黑色外套的拉链拉了一半,头上戴着黑色的棒球帽,帽沿低低压着,可能是因为身材高大欣长,宽肩窄腰,饶是这样看不清容貌,都有种掩不住的出众感。
不要就走。他说。
看起来脾气不太好,至少不属于暖男。
女孩不乐意了:你没听到我说想死吗?
没聋。男人不咸不淡地道,但死这事我不在行,没有发言权。
直男式嘲讽。
旁边的收银员忍不住噗地笑了一声。
女孩气得直跺脚,但见男人真要走只好认怂,乖乖折回书架取书。
夏栀注意到男人脖子上戴着的东西,起先以为是项链,看清才发现是条很细的磁吸式耳机,黑色听筒吸在一块,坠在他锁骨下,硬是把条耳机戴出了冷傲的高级感。
夏栀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傅烬寻。
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李窈刚提起过,让她潜意识产生了错觉。
下一秒,男人始终抄在兜里的手伸了出来,唰将上衣拉链拉到了顶端,直至抵住下颚。
夏栀:
男人抬了头,虽然不是看向她,却让夏栀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瞳色极黑,像是墨玉,鼻梁高挺,线条干净凌厉。是极好看的容貌,偏偏目光冰凉又带着点隔绝尘世的恹恹感。很是迷人。
果然是傅烬寻!
好在对方没看见她,已经去收银台结账了。女孩在他身边翻着书,忽然哇哇叫起来:刚我没看清!有签名诶!我又不想死啦!
夏栀扯扯嘴角,心情挺复杂的。要知道她当年在傅烬寻身边看言情小说,还逼他念上面男主的霸道台词时,他可是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
然而他现在的女朋友竟是自己的书粉。
大抵是女孩的叫唤声太大,傅烬寻不耐烦地朝书睇过去一眼。女孩喜笑颜开道:怎么样,我家太太的签名是不是很棒?
傅烬寻没情绪地看了几秒,冷淡且缓慢地念出上面的字:爱用霸王硬上弓的女孩。嗯,力气应该很棒。
夏栀:
女孩跳脚:不许你侮辱我家太太!哪怕你是我哥也不行!
傅烬寻收回视线:你家太太?你什么时候娶她的?怎么不请我喝喜酒?
女孩气蒙了,吱哇乱叫解释着:才不是那个太太呢!是我们读者对喜欢的作者叫得那个太太!是爱称!这都不懂!Out!哥,我好心跟你说,你别仗着这张脸就嚣张,人要是很落伍的话,也是找不到对象的!
不是女朋友啊,夏栀挑了挑眉,把口罩往上拉了拉,并不想被他看见。
毕竟分手时闹得挺僵的,绝不是一句好久不见就能将往事揭过的。
但等等刚才那个爱用霸王硬上弓的女孩是什么鬼?
她笔名是爱用霸王的女孩!
他是怎么硬生生多看出三个字来的?!
傅烬寻的狗眼是瞎了吗?
夏栀眉心一跳,想起年少时每次在心里吐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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