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75页(1 / 2)

加入书签

女仆把花放到茶几上,自顾自去忙碌了,而厉以宁盯着眼前的花,再顾不上忙碌。

距离厉以宁上一次见到绯华,已经快两年了。

那天,厉以宁去找王梦维谈事,路过饭店的包厢时,意外看到绯华在里面敬酒,王梦维告诉她,那是在庆祝张校长高迁。

虽说是张校长主办的酒席,却并不见他,满桌男人都在听着绯华说笑。

一连串的敬酒词又动听又顺耳,端着酒杯的绯华也同样动人,站在包厢外的厉以宁如此想,包厢里,张校长的上级同样如此想。

当那只原本搭在肩上的手落在腰上的时候,绯华才终于看到了门外的厉以宁。

但她仍是笑着。

再抬头时,门外的人已不见踪影,额头的汗水流进了眼睛,刺痛一片,却激不出半星泪水,她只能忍着,痛着。

哪怕腰间的那只手已经捏痛了她,哪怕门里门外的人皆目光鄙夷,她倒酒的手依然稳稳当当,涂满口红的唇依然喋喋不休,一杯接着一杯,一句接着一句,永无尽头。

散席后,绯华又在饭店门外看到了厉以宁。

“厉小姐也是来送行的吗?”兜兜转转绕进巷子里,她笑着问她,一如既往的戏谑,“不知是来送张校长,还是来送我?”

厉以宁没有笑,而是递了一只礼盒给她:“给你。”

绯华一愣,接过礼盒打开。看着礼盒中那张轻飘飘的支票,终日灿烂的笑容终于冷了下去。她盖上礼盒,冷眼看着厉以宁:“你这是什么意思?”

厉以宁只是道:“你陪我喝过二十六次酒,还有那晚…一共50元,你既然要走,总该把账结清。”

价值五千元的支票被砸在地上,绯华猛地推了厉以宁一把,逼到她面前:“厉以宁!你既然记得那晚就该知道,应该知道我…”她气到浑身战栗,却无法再继续说下去。

她不能说下去。

也深知,不配说下去。

法琳娜香露的味道扑上了厉以宁的鼻尖,她闭上眼,背后冰凉坚硬的墙壁化作了小旅馆中硌人的钢丝床。

那日,她躺在床上,绯华头发上的水珠滴下,在她耳边晕成一片一片恼人的湿意。

她抬起手,碰到的是丰盈的脸颊,不似阿璇;滑过的背部细腻绵密,不似阿璇;那对挺翘的…同样不似阿璇。

不是阿璇,但她依然闭着眼,任由绯华躺在了她的身边,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

从此也日日夜夜留在了她的梦里。

只能在梦里。

双目通红地瞪着厉以宁,绯华胸膛几次起伏。终于,她松开了手。

长风在巷中哭啸。

弯腰将支票捡起来收进了手袋,再抬头,绯华笑意盈盈:“厉小姐这般大手笔,我倒是受宠若惊,不知该怎样感谢了。”

厉以宁靠在墙上,轻声道:“若要谢,就替我看一看北平的郁金香,与闻江的有什么不同吧。”

绯华答应了,又道:“我18号走,你来送我吗。”

“…”

没有说话,绯华转身离开了巷子。

厉以宁最后看到的,只有她的背影。

两年来,厉以宁也去过几次北平。

有时是去找阿璇和宋幼丞,有时是去购物,也去游玩过。但白小姐告诉她的那个地址,她每每都会忘记,直到回到闻江才能又偶然记起。

错季而生的郁金香枯萎又开花,浇水的是丫鬟,修根的是花农,她从不经手。

一生太漫长,短短四五月的时间实在算不得什么。这段意外之外的关系在彼此固若金汤的人生中甚至算不上是调剂品,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一阵风罢了。

厉以宁很清楚,绯华也应当同样清楚,她总会忘了她。

至少理应如此。

厉以宁正看着手里的郁金香发呆,突然丫鬟走到了她的身旁:“小姐,穆小姐那边来电话了,说有急事找您。”

回过神来,厉以宁起身去接电话。丫鬟正要去做自己的事,却见自家小姐脸色陡然大变,声音都在发颤:“联系去北京的飞机,快去,快点!!”

“你先睡吧,今晚我和阿璇都留在医院陪你,孩子我们会照顾,你好好休息。”给绯华掖了掖被角,白舒晚道:“医生说了,还好你身体健康,孩子虽然早产,但是影响不大。现下最要紧的还是你自己的身子。”

轻轻点了点头,绯华又看向一旁的穆星。

领会她的意思,穆星忙说:“我方才已打过电话给以宁了,她说她马上过来,闻江到北平最快也要五个小时,现在天也黑了,她恐怕要明天才能…”

话音未落,门外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护士的喊声:“小姐请你安静些!这里都是需要休息的孕妇…”

脚步声一顿,房门被猛地推开,厉以宁满头大汗地出现在了门口。她长发凌乱,身上还穿着家居的长衫,同样因为疾跑而凌乱不堪。

顾不上整理,厉以宁走到了病床边,直直地看着床上的绯华。

绯华轻声道:“你…”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