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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齐已经知道,大多数贵族都非常温柔可亲,哪怕他们很看不起一个人,也不会当着那个人的面作出鄙夷的神态,说一些尖刻的话。
不过,他们的仆人就不会这么有风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继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志,是主人的另一张嘴。主人碍于体面不能干的事,全由他们来干。
莉齐觉得,要不是她足够有钱,那些仆人说不定会张口骂她“乡巴佬”。
要是没有父亲那番话,就算她是个叛逆的女孩,也会尽量去讨周围人的尊重和欢心。这是一个人来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亲的话,不时就会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她不能像母亲一样,被名誉捆绑,去做一些无用功。
她嫁给兰斯,是为了拿到上流社会的门票。
现在,人们只要提到艾德勒,就会想到德·夏洛莱家族,想到漫长的法兰西岁月,想到神秘的圣日耳曼区,不会再说他是北方佬或投机家,也不会再在宴会上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别人怎么想,就随他们去想吧。
她和兰斯始终相敬如宾,毫无激情。
老实说,她总觉得兰斯还活在上个世纪——或者说,中世纪。
他爱看书,却不爱接收新知识。
车夫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说资本家想让一种没有马的车替代马车,他们可能要失业了。
他听见这话,立即把车夫训斥了一顿,说只要德·夏洛莱家族存在一天,就不会放弃马匹,去坐那种肮脏的东西。
“没有哪个上等人会坐没有马的车,”他冷冷地说道,“你见过上等人骑自行车吗?”
莉齐不觉得骑自行车有什么问题,感觉他的火气来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他的爱好也像与时代脱轨了一般。已经一八-九五年了,他和他的朋友们却仍然沉迷于正歌剧。
噢,那简直是折磨!
莉齐完全想不出那玩意儿有什么可看的,剧情冗长,旋律沉闷,女主角都是仙女,男主角都是男神,跟活人的世界没有丝毫关联。
最要命的是,无论是说还是唱,都是意大利语——她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要枯坐在法国的剧院,听意大利的歌剧?
为什么不看电影呢?她想不通,三个小时的正歌剧,够看多少部电影了。
她隐隐意识到自己嫁错了人,但因为父亲的存在,并不惊慌,也不害怕,继续过着伯爵夫人的生活。反正不管怎样,父亲总会支持她的。
哪怕她要离婚,父亲都会支持她的。
直到一封信打破了她平静的贵妇生活——那天,刚进入九月份,她正在镜子前,试戴新帽子,欣赏自己的风姿,突然收到了一封从新奥尔良寄来的信。
她不由有些纳闷——谁会给她寄信?一双冰冷的金色眼睛在她的头脑中一闪而过。她没能捕捉到。她早已忘了有谁长着一双金眼睛。
噢,她想起来了!她在新奥尔良救过一个魔术师,让他有困难就给她写信——他叫什么来着?记不清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寄到巴黎来的,但她还是颇愉快地拆开了信封。
然后,就看到了一行简洁而恐怖的文字:
艾德勒先生已于一周前在加勒比海失踪,特此通知。
·
埃里克回到了新奥尔良。
离开的时候,他狼狈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车的行李车厢住了将近半个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一匹黑色烈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深灰色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皮靴,银马刺锋利锃亮。
他扯着缰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静沉稳,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除了那几个特别有钱的、不需要用马车证明身份的上等人,人们对骑马的人都持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乡下来的下等人,马路上撞见了也很少避让。
然而,没人敢不避让埃里克的烈马。
不仅因为他一身新装,气质冷峻,看上去像个有地位的绅士,而且因为他骑马的动作,具有一种冷漠而凶狠的力量,仿佛体内流淌着掠食野兽一般危险的血液。
人们不禁怀疑,假如他们不避让的话,他会一扯缰绳,用马刺一踢马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跨过去。
新奥尔良人只在西部尚未开化时,见过这类人——不能说是“人”,而是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再说,他也的确像个“亡命徒”,尽管西装革履,脸上却戴着面具,皮带上还挂着枪套和绳索——什么样的人才会随身携带绳索?这里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绳索去套牛角,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这绳子是用来绑人的。
是了,只有穷凶极恶的逃犯,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气质,才会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一时间,人们纷纷逃进屋里,家远一点儿的,便逃进旅馆和打牌室。不一会儿,巡逻的警察就过来盘问了。
埃里克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这半年来,他无论去哪儿,都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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