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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当我再回到这里时,时间已经过去三年了。坎贝儿早已离开了剧团,穷困潦倒,曾经流落街头,后来四处打杂工,总算勉强生存下来。他与我这只流浪猫有缘相遇在街头,我饿得奄奄一息,用求助的眼光看向他。他的侧隐之心一动,便收留了我。

当然,他当时万万没想到这只猫就是我。当我恢复人形,他吓了一大跳,大叫着妖怪就要逃走,我忙揪住他的衣领,大声对着他的耳朵说道:“我是斐欧娜。”

他缩着头,吃惊地盯着我:“怎么会?那你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忙用另一只手抓过镜子,对着一看,也吓了一大跳。镜中的我完完全全就是自己的本真模样,再也不是前两次穿越过来的样子。只是我的面容有稍稍的改变,长得像这里的精灵,但五官还是和真正的我一模一样。也许是这次走得匆忙,他们没来得及改变我的相貌。

“这才是真正的我啊,虽然长得像精灵。”我自言自语地道。

坎贝儿在我身旁嗅了嗅,眼睛一亮,说道:“我还真感觉你就是斐欧娜了,虽然长得不一样,但那种感觉、气味都全是一样的。”这时我才知,妖精异界的人并不仅仅靠外形长相来辩认人,还靠气味、感觉、直觉等来分辩。他们的直觉和对气味的辩别的水平大概高出我们几百倍。

然后,我对他说起了很多往事,包括我俩曾经一起在雪夜里排戏和所说过的话等等,他看向我的眼光越来越惊异,嘴也越张越大,最后终于完全相信。

第四卷 第四十七章 又遇故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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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是个穷鬼,一直都穷困潦倒。原本还可以依靠剧团,可由于不懂人际关系,被排挤了出去。现在住在一栋旧楼的阁楼上,经常三餐不济,现在又收留了我这只猫,越发穷得叮当响。

我们现在所待的地方是迪尔国。迪尔国的物价很高,尤其是面粉和大米的价格很高,只有用最差的材料做成的面条还稍便宜一点。我们每次都买上不少面条,回来用白水煮着吃。虽然生活辛苦,但坎贝儿喜欢这样的清苦生活,只要让他能写作即可。他是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却仍然坚持写剧本,哪怕三餐不济。

我也一直在为他寻找素材,可是在这里已晃荡了几个月了,都没遇上什么“灵异事件”,自然也没有好的故事。我曾对他说过的那些故事,基本上都没用上。比如哈姆雷特的故事,涉嫌影射塔尔特国的内乱,没剧团敢接受;再如威尼斯商人的故事,离这里的实际生活太远,许多人不感兴趣;又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虽有剧团愿意接受,但公演过后,效果平平,剧团没有挣到钱。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剧团愿意接受他的剧本了。但尽管如此,这个个头矮小、相貌平平的坎贝儿依旧没有放弃他的理想——要写出最好的剧本,仍然努力,仍然每夜勤勤恳恳,笔缀不断。

我找了份夜晚的工作,在一家咖啡店里做洗碗工。在这片大陆上,任何一个王国都不大允许女人出来工作,她们能从事的工种很有限,如裁缝、侍女、厨娘、洗碗工等,少量出色的女性还能从事女演员、歌者等工作。但坎贝儿对我说最好不要做此类工作,我问为什么,他说做这种事情的女人很容易被有钱男人包养,姬妾争宠,会过得很辛苦。

我了解地点点头。坎贝儿道:“我还是比较喜欢单身,不受婚姻束缚,拥有自由的状态。”

“好像艺术家都是这样的,”我说道,“但我也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了。”

比较自由的状态,午夜时分一起泡咖啡馆。角落里的几张桌子上都坐满了穷困的艺术家们,有画画的,有唱歌的,还有写剧本的,大家一起喝着廉价但可口的咖啡,讨论着艺术中出现的问题,兴致盎然。我们通常出双入对,所以这些人经常用暧昧的眼神在我们身上打转。每逢此时,我和坎贝儿便是相视一笑。我们彼此都明白,对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从来没有想过要在一起谈恋爱。

“咦,雨怎么又下大了?”我仰头看看夜空,有些郁闷地道,“好不容易轮休一天晚上出来玩,却没想到碰到下雨,又碰到个失足落水的,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你今晚好歹还捡了件外套……”他取笑着我,我瞪了他一眼,便用双手覆在头顶上,朝前方的街道奔去。

夜雨渐渐下大了,华丽的马车继续向前驶着。裴斯纳亚伦德仍斜靠在车窗前,有些疲惫,还有些烦躁。雨仍下个不停,街道上潮湿、昏暗,还有薄薄的夜雾环绕着。他随意地向车窗外望了一眼,后方的街角有几个人正奔跑着四处躲雨。他的眼光突然凝住,心神也为之一颤。街道拐角处,一个穿着长长外套的女孩正用手遮在头顶上,飞快地向前跑着。她的长长面纱随风而落,飘在了地上,长发落了一肩,那个背影,似曾相识,还隐隐约约,散发出一种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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