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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世代从军,他的父母也是从枪林弹雨里走出来的,虎父之下无犬子,梁镀从小在军区大院里称王称霸,带头偷鸟蛋捣蜂窝,骑着三蹦子飞驰二里地,哪个地痞小流氓不服,梁镀一耳刮子扇过去,保准教训得服服帖帖。

他仗着家世撑腰,拳头又硬,理所当然听人人跟屁股后边叫他一声哥,打小风光无限牛逼环绕,身边人都认定他长大了必然会和父母一样,参军入伍,为国家和部队效力,为梁家再摘一块风风光光的功勋牌匾。

所有人都这么以为的,理所当然,你一言我一语,给梁镀预测出一条既定的人生轨道。

梁镀那时候觉得很新鲜,问,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从军,为什么要效忠于你们眼中的信仰,为什么要做一个为万世开太平的英雄。

我他妈做个看门的保安不行吗。

梁父一巴掌呼在他脸上,说他要么老老实实去当个军人,要么滚出拆那,这辈子别在外头提起他是梁家的人。

梁镀说,行啊,这世界那么大,还能容不下老子一个保安?

于是他买了人生中第一张机票,飞去一个无人知晓的边境国度,真的干起了雇佣保镖。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边境的极端团伙和军区大院的地痞流氓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罪恶,上一秒和他呲屁吹牛的金主大哥,下一秒就能被中东女悍匪压在地上喊妈求饶,他们打他,虐待他,像处理货物一样二次贩卖他,最后当着梁镀的面肢解他。

他们赏识梁镀的处变不惊,于是伸出手对梁镀说,加入我们吧。

梁镀心想,幸亏我穿了防水防漏的打底裤。

从这件事开始,梁镀意识到,如果他选择不加入光明的那一方,那也必须拥有不被黑暗吞噬的能力。

世界不是那小小一隅的军区大院,没人会惯着他的嚣张跋扈,既然站在了黑与白的界限之间,就要做好被两者同时抛弃的准备。

他逃脱了那帮组织的控制,开始学着游走在灰色地带,他不加入任何人,也不效忠于任何人,拿钱办事是他这十年来唯一信奉的宗旨,谁给的酬金多,谁就是他射程之内的保护目标。

后来从什么时候开始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梁镀记不大清了,他只记得自己拿着这些年攒下的巨额酬金,游山玩水了很多个地方。

他徒步草原,穿越戈壁大漠,沿着喀什线一路向西北,抚摸边陲的界碑,站在雪山之巅俯瞰茫茫万丈世间,在海拔五千米的无人高原苦寒区,铺一张棕垫露天合衣入睡。

他听过各式各样的传闻,见过许许多多的人。

无数景色和面孔在眼前像走马灯一样闪过,恍惚数十年,却像蹉跎了一生。

他没有爱上什么人,也没有记住什么人,如果非要论一张印象深刻的脸,他的回答是,李寄。

他没见过李寄这样的。

这种疯球一样放荡又割裂的矛盾体,他没见过这样的。

入职缪斯做保安本是他理想中的退休生活,他履历并不光彩,无法融入学校之类的地方谋一份正经工作,几经辗转栖身在一家KTV,谁能想到碰上李寄这么个熊玩意。

简直让他恨得牙痒痒。

他不想关心李寄是受了什么刺激才变成这样的,他从来不是什么多管闲事的救世主,也不是见义勇为的大英雄,他就是个臭保安篮子,一个经历过大风大雨、见识过人间百态之后,只想安心睡觉的退休保安。

谁要是吵醒他,他就跟谁没完。

如果李寄给脸不要脸,那大家都别想好过。

不出意外的,梁镀被父母混合双打了一顿,他们让他平板支撑在地上,用戒尺和铁鞭抽了他一记又一记,他们不接受梁镀的浪子回头,让梁镀往远了滚,最好死在边境发烂发臭。

梁镀送上门的礼物也一齐被丢出来,梁父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六十岁的老爷子老当益壮,足劲儿威力不小,梁镀连滚带爬被踹出了大院,迎面撞上一双军靴。

他抬头一看,小时候被他揍过的隔壁张家老二。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屁颠颠跟着他满街窜的小孩,现在已经是一身军装的上尉了。

张潮很有眼力见地没有多问,只是冲他伸出手,笑笑说:“好久不见,梁哥。”

“既然有空回来了,那就一起喝一杯吧。”

.......

如果荒诞一词分三六九等,比起入职缪斯遇到李寄来说,更荒诞的事莫过于以一个客人的身份来到KTV,结果朋友点了李寄。

军纪严明,还是以他的名义点的。

李寄穿着一身骚爆表的酒红衬衫进来,肩上还有背带,整个人线条挺拔得像棵松,又隐隐透着一股危险气息。

张潮哪里见过这样的,瞬间看直了眼。

李寄看见沙发上坐着个梁镀,哟了好大一声,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俩认识:“来了梁哥。”

张潮愣愣回过头,看到一脸黑线的梁镀。

“你们认识?”他问。

梁镀:“不熟。”

李寄:“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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