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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倒下来的兔子精变成了兔子,僵硬的在寒风中蹬腿。

“停下,生火。”

在其他兔子绝望,想要努力把落下的同伴背着走的时候,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

寒冬过后的草原,自然是找不到什么柴火生火的,所以叶秋水从板车上丢下了好几捆柴火,点了两团篝火,一团给他们取暖,一团给兔族。

板车离篝火也很近,双马尾兔子兢兢业业给阿苏默勒擦脸。

兔子们不敢相信自己也能享受烤火这样的好事,一个个都悄悄变成了原型,挨在火堆边,红色眼睛静静看着火光,舔舐同伴。

它们的三瓣嘴动了动,从雪下翻出枯死的草根啃食,莫恙看不过眼,给他们丢了一捆板车上的萝卜和板栗,兔子们都很瑟缩,却又很感激,低头轻轻吃这几个月来最好的一餐。

今晚繁星遍野,西霄几人烤着篝火,传音通信。

徐饶:“这队人来得正好,沿这条线走,我们不久就要进城打探消息,吸纳越多本土妖族,越不容易暴露。”

叶秋水:“好主意。”

“先打探清楚,他们是何人。”燕凌云添了把柴,“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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