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66页(1 / 2)

加入书签

至于阿苏默勒,没有确凿证据能证明他交往的几个“狼族”是奸细,他顶多有些可疑,只要太阳王没有丧心病狂到屠杀子民的地步,连妖修都算不上的他们,应该不会被为难。

茶铺巳时才开张,现在离起床还有好一会儿。

叶秋水不喜欢哭哭啼啼告别的场景,也不知如何解释,干脆不解释,收敛气息把储物玉石挂在门口,就和其他人一齐御马,匆匆离开。

谷蓝也挂了一袋自己做的蘑菇饼,有只兔子特别喜欢她做的,让她很有成就感。

这几天出城的人很多,而且都在清晨启程,守门的妖族见怪不怪,提醒了一句出去后短时间不能再进来,就懒洋洋放行了。

出去不过百里,叶秋水就又收到了传音,西霄顺利集合,吞下还原丹,解除了伪装。

未免牵连无辜,这副狼族面孔,以后是不能再用了。

几个月没用回原来的面貌,几人都有点不适应,叶秋水动了动脖子,看见莫恙又换回了弟子服,背上了琴,不由笑道:“还是这样好。”

莫恙露出笑。

几人连同服饰也整理完后,谷蓝开启了隐匿阵盘,莫恙召出一叶扁舟,众人皆熟悉的跳跃而上,一个灵诀,便朝北赶去。

陶都往北六千五百里,红戈深渊,以他们的速度,撕裂空间,约莫一天就能抵达。

而就在西霄紧赶慢赶赶路的时候,入夜,陶都王宫,恺西萨终于处理好了政务,王令已传达至妖都,不出半月,叛乱就会一步步被扑灭。

他也终于想起了被冷落在寝宫的美人。

几日不见,他的心中一动。

若说那少年多好看,也不尽然,恺西萨阅遍美人无数,在他眼里,弗西算不上顶级。他身上最惹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

美极了。

说话也不害怕他,更不谄媚他。

回忆起把人圈在怀里温软的感觉,恺西萨立刻传令:“把弗西带到寝宫。”

“是。”

外面的近臣应声退下。

恺西萨扯了扯领口,随意脱下了外袍,去清凉殿沐浴过后,才回了寝宫。

这次他没有变回原型,寝宫穹顶也垂挂下了荧光发亮的星带,氤氲成微蓝的一片。今夜是晴天,穹顶不用封锁,可以看见漫天的繁星,妖仆已经将寝宫布置一新,中央大床可容数十人并躺,铺上了昂贵华美的红色灵丝被。

妖族风气开放,没有燕北那么繁琐麻烦的俗礼,妖王要宠幸谁,只要不是道侣,把寝宫装饰好,就算是婚礼了。

恺西萨很满意这翻布置,他要的一切,必得是完美无缺的,和情人□□也是一样。今夜,他会一面抱着少年,一面和他看原野的星辰,给他同样完美无缺的夜晚。

恺西萨只穿着一件袍衣,裸露出大片的胸膛,古铜色的肌肉在星光下缓缓随呼吸起伏,他灿金色头发梳过脑后,带着红宝石臂环,随意坐在床上,等着自己的猎物。

左等右等,却不见人影。

恺西萨微微皱眉,他希望在月亮升到穹顶的时候,正好进入他,现在却快过去了。

终于,又等了一会儿,近臣终于回来,却没有带来羞涩腼腆的少年,而是拎着战战兢兢的管事。

恺西萨笑容终于消失,嘴角冷冷的抿着,缓缓站了起来。

“启、启禀我王——”管事吓得伏跪在地上,“见月宫根本没有一个叫弗西的人,回去之后,属下还被他和另一个人用丹药蒙蔽了心智,直到今天才清醒过来啊——”

恺西萨没有听他说完,便碾过了他的头颅,万钧之力压下,瞬息将其踩成了烂泥。

他抬手,一把火烧在了寝宫内,走出了大殿。

“王上息怒。”近臣俯首,为他披上了羽衣。

此时恺西萨眼中已然没有半分温情,而全是属于兽类的愤怒和冷酷。

火光映亮他的妖瞳,是岩浆般浓烈的金红色,他张开双臂,赫然被风托起,全身发出强烈的光芒,陶都顿时有如太阳升起,甚至照耀到了千万里之外。

法相天地,金鹏!

庞大如山岳的巨鸟沐浴着金光,扶摇而起,朝天发出嘶鸣,召集了城内所有的亲卫。

无数凶禽朝他聚集,停栖在风中,赫然是一支残狞凶暴的军队!曾经凭借着这样的军队,太阳王横扫草原,从极北踏过极南,在燕北连吞了数十个渡劫修士,扬长而归。如今,他要去把胆敢戏耍于他的人族碾成骨灰。

他只留下了一个部下,替他做最后的收尾:

“搜罗叛徒,尽快铲除地精——”

“是。”那部下单膝跪下。

恺西萨带兵瞬息远去,他并非蠢货,能有实力潜入王宫偷听的人不作他想,只是他没想到哪怕天阶大阵,也拦不住那人修的芥子空间。他似乎还有别的手段。

这么多天,已足够这些老鼠找到摩基耶的入口。

金鹏高展双翼,连连破开空间,在空中留下金色银圈,其余凶禽紧随其后,借着他的风,无比轻松。

很快这支千人军队便到了红戈深渊,但已经来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