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29页(1 / 2)

加入书签

等秦春晓回房休息后,秦家爸妈、秦春风又在微信上拉了个小群。

秦岭爸爸用高智商锁定了一个人:是不是那个姓陆的、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就是送晓晓去高考那个。

秦春风:为什么觉得是他?

秦岭爸爸:因为他最好看。

秦春风总觉得弟弟被误解了:晓晓应该不是因为陆玄冬好看和有钱才喜欢他的。

就算陆玄冬没钱没颜,还是那个从农村里逃出来的少年,秦春风觉得以陆玄冬倔强且在污泥里也绝不肯堕落性格,弟弟依然有极大概率欣赏对方并且产生好感。

秦朝妈妈:我们知道你弟弟不是肤浅的人,但他瞧上人家,也不可能和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年看上你爸也是图他脸的。

秦岭爸爸:朝朝,别在孩子面前这么说。

秦春风又看到父母在小群里发狗粮,她将手机一丢,躺在床上。

她的弟弟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但出于对弟弟的理解,她倒是明白这两人在一起和是不是灵魂伴侣没关系。

算了,反正晓晓都18岁了,他要和谁在一起都行,秦春风发了个安全行为手册给弟弟,便将此事撂开,毕竟管得太多也是会被嫌弃的,但根据数据统计,同父同母的手足一旦出现一人拥有灵魂伴侣,另一人拥有灵魂伴侣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而她已有所爱,这才是秦春风纠结的问题。

她有没有灵魂伴侣?有的话她该如何对待对方?

此时有人给她发了微信消息。

【在做麦芬蛋糕,你吃不吃蔓越莓?吃的话我就加了。】

秦春风眼前一亮,连忙回复。

【吃!】

秦春晓将自己的暑假都给了陆玄冬,每天清晨他会准时出门晨练,跟着省队的人一起训练,回家的时候顺便逛个菜市场,回家后就看看书做做家务,下午四点准时开始做饭,有些食材他碰不了,可他会做出来,留一份给爸妈姐姐,另一份打包好,提着出门。

秦春风端着一碗杂粮饭,桌上有白灼皮皮虾,连壳都剥好了,蘸着酱吃很是清爽,桌上还有冬瓜排骨汤,里面撒了点白胡椒粉提味,还有一道水煮西蓝花,一道豉汁蒸凤爪,这也是全桌口味最重的,但也是蒸菜,吃起来很清淡。

“这么清淡,说健身餐都不为过吧?”秦春风嘀咕着,“跟着晓晓吃饭,我都瘦了,温朗要天天这么喂我,我非得和他闹不可。”

温朗是秦春风的男朋友,两人都在人大读书,秦春风有时沉迷书籍懒得去食堂,全靠男友带饭投喂,温朗干脆接了几个家教的活,赚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时不时做点饭,给女友开小灶。

秦春风胖出来的那几斤肉都是这么来的,但秦春晓又帮姐姐瘦回去了。

秦朝妈妈也感叹:“你爸当年才和我认识时候,也一直做饭给我吃呢,后来看到他和街边混混打群架时,我念着那些饭菜,可不能看他一对十,立刻捡了块砖过去掀那些混混的脸,打完我们就在一起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秦春风:“晓晓的战斗天赋大概是爸爸妈妈一起给的吧。”

秦朝妈妈拿勺子舀汤,疑惑:“这小子炖汤还放这么多鲍鱼、鱼翅、海参,冬仔是不是很虚啊?”

秦春晓追人的方法也是从长辈那儿学的,他父母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饿,就连姐夫温朗也是父母早逝靠卖鱼的伯父伯母抚养,青春期不敢大口吃饭,生怕伯母嫌弃,因此他们对人好时最实在的方式,就是塞好吃的。

吃饱吃好比啥都重要。

而在秦春晓的脑子里,陆玄冬是个娇弱的人,虽然和秦春晓一比,大部分人类都很娇弱。

冬仔得补身子。

他在去的路上顺手买了束白月季,总共11朵花,在包装里与满天星一起绚烂。

秦春晓大步走进哲越总部,神情自然的混入几个白领中,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按了20楼,电梯门打开后,又往里面走,没有遮掩,落落大方。

陆玄冬不仅给了他家门的指纹锁,还告知秘书们,他的办公室秦春晓可以随意进出。

陆总裁的秘书是一男一女,女秘书是国外商学院毕业,做事麻利,在总裁边上干个一年半载就要外放出去开拓海外市场,男秘书则是真正的工作助理,专管细节小事。

秦春晓过来时,女秘埋头工作,男秘打招呼:“秦队,陆总在工作,要等一下,您喝水不?”

“那我去等等,不用水,你们忙。”秦春晓脚步一转,绕休息室去了。

等陆玄冬忙完出来,秦春晓已经将饭菜在桌上碗筷摆好,还煞有介事的在胳膊上搭了条毛巾,优雅抬手:“陆总,您请用膳。”

陆玄冬憋着笑:“谢谢秦队,您也快请坐,我给你倒杯果汁。”

清早鲜榨的果汁,用料安全且实在,运动员喝了能补充大量维生素且不用担心药检问题。

秦春晓帮他解开领带:“吃饭时别戴这个了。”

他又问:“今天确定不加班吗?”

陆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