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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
长孙万贯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整张脸都开始发红,把牙咬的咯吱作响,一双手攥紧成拳,冷笑道:“何止是认识,那只猫,我和它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凡让我抓住它,我一定剁了它的爪,拔了它的牙,把它淹死在茅厕里……”
后面的话越来越离谱,他的表现也越来越奇怪而不理智,朱标赶紧打断他,追问道:“你和它有什么仇?”
“它抢了我的钱!全部的钱!一分都没给我留!”
“妖怪抢钱?不至于吧?”朱标扭回头去。
“怎么不至于?它不伤我的性命,偏偏要夺我的钱财,实在是奇耻大辱!”
看他的样子,那只猫妖要是杀了他,他倒还不至于这么生气。
长孙万贯继续道:“您不知道,后来我是一路要饭要到应天来的,差一点就饿死了,如果不是碰巧遇上吴大人,查明了凭证,现在早就是腐尸一具。”
——他和老朱同志竟然还意外有了共同语言。
“这几天我四处打听,发现这只猫是个惯犯,到处打劫,不论是猎户,还是农夫,又或者是路过的商队,没有一个能逃过它的毒爪。”
朱标道:“听你说的话,这只猫妖很有意思,不吃人肉,也不吸精气和阳气,只要……”
话说到一半,他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突然想到刘老须前几天来找自己时说过的话,那个时候它告诉自己,如果不能把女儿嫁出去,猫妖就会吃掉它半个鼠国的老鼠。
可是从长孙万贯这里的消息来看,猫妖喜欢的明明是钱,连众灵之长的人它都看不上,没吃过一个,又怎么会看得起老鼠。
刘老须送给自己的那袋财宝,会不会才是猫想要的东西?
朱标霍然起身,吓了长孙万贯一跳。
店里面正在吃糖豆的老板被吓了一跳的长孙万贯吓了一跳,一颗糖梗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卡得正牢,于是立刻抛下手中的算盘,两只胖手猛拍自己的胸膛,好求自己别被噎死。
长街上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在街上巡游一圈后,老鼠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早就以飞快的速度向着钟山后猫妖的地盘遁去,争取要多给洞房留点时间。
“走。”
“去哪里?”
“去钟山!”
“什么?”长孙万贯匆匆忙忙和老板一拱手,连忙跟着朱标挤进人群里。
朱标快步在铺户里穿梭,凭着上次和朱元璋出来时记住的路线,登上几座小桥,顺着石板路找到一户做小本买卖的人家。
等长孙赶到的时候,朱标已经用钞能力借来了两匹马,他自己在身旁的墙壁上一踢,就借力翻身到了马背上,也没有等长孙,喊了一声驾就冲了出去。
长孙万贯一句话也来不及说,擦了擦汗,只能也赶紧上马追出去。
城墙上的人认识朱标,什么也没问,就替他喊了话,开了门,士卒们退下的一瞬间,两匹马就如闪电一般地疾驰而去,留下深深的蹄印和空中飞扬的尘土。
路过护城河的时候,朱标还看见了泡在河里的乌品,但他现在没有空去打招呼,所以只是斜瞥了一眼,就掠过去。
乌品的龟壳和半个脑袋都沉在水面下方,只余下一双眼睛在外面,目光紧紧跟着朱标一直到路的尽头,很是好奇他要去做什么,等到看不见人了,才噗通一声没入水中消失不见。
河中晕开一圈绿色的波纹。
“驾!”
狂风吹的长孙万贯睁不开眼睛,他只能模模糊糊地看见朱标衣袂当风的背影,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新上司不仅剑法很好,骑术也非常厉害,半点不像是个孩子。
不愧是元帅的长子,想必从小就有名师教导吧。
钟山的轮廓逐渐近了。
空气中还残存火药的气息,皑皑的山上还覆盖着大雪,只有竹知节所在的属地终年常青,看起来像一处绿洲,分外显眼。
朱标远远地就瞧见了送亲的队伍,只可惜自己能看见它们,它们却看不见自己,目光虽然能到达那里,声音却不行,即使喊出来,它们也是听不见的。
他现在只恨这匹马不是赤兔。
好不容易到了山脚下,朱标立刻下马,随手把绳子在树上一系,然后就急匆匆得顺着山路向上跑去。
不多时,黄修竹就有所感应,出现在竹林里,朝朱标作揖。
“刘老须呢?它送亲的队伍呢?”
黄修竹见他火急火燎的,也不来那套虚的,问也不问,直接道:“刚才已经过去了。您有什么吩咐?”
“带我去找那只猫!务必要快!”
“是!”
黄修竹化为原型,将蓑衣和斗笠扔在原地不管,四脚朝地窜进密林里去给朱标带路。
这座山头被黄修竹和竹知节妖为的分作两半,一边长满竹子,一边种满杂树,泾渭分明,自有界限。
黄修竹改不了自己的天性,虽然修了一座茅草屋住着,但晚上睡觉还是喜欢在石头堆里、杂草叶子里窝着,久而久之已经把属于自己的这部分地种满了茂密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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