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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过去的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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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做暗娼。很难回忆我当时听到这些话时是什么心情,我冲出去抱着他们,哀求他们不要这么做,我告诉他们,我可以吃苦,什么东西我都会咽下去,我的身体也会好起来,不要再去卖y。我哭得伤心欲绝,他们很好地安抚了我,答应我不会去卖y。但是当天晚上我没有见到叁秋,心急如焚,逼叁月带我去找他,最终我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他。他在清洗自己的身体,我不知道他究竟卖y没有,我不敢问,只是莫大的恐惧感和愧疚之心袭击了我,让我只能抱着他哭。或许是命运的使然,那一天,我从里衣的袖袋中找到了一枚戒指。我很吃惊,这是象征着家主的戒指,母亲一直戴在手上,她说要把林家交给青夏,为何又把这个东西交给了我?但是,我已经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这枚戒指对我来说,除了钱什么都不是。我把戒指给了叁月,典当了它,换了七百枚银币——我们走了许多当铺,它就是如此狠毒的存在,这枚戒指可能价值百金,但是在缺钱的人面前,当铺根本无视它的价值,完全能随意压价。我们终于不用再流浪,买下了这间溪水边的小屋,置办了简单的家具,买了两只鸡、一只羊。我恢复意识,像个正常人一样站起来生活时,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的事情了。这之后,我也偶尔给人写些东西赚两枚铜板,但是叁秋不肯让我这么做,他说我的手不该做这些。而他有一双巧手,很会做东西,比如勾花、风筝,花灯,他还未被卖入奉欢宫时,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镇上有一家店就是卖这些的,他问了老板,老板愿意收他做伙计,当然,他是男扮女装。叁月则是开辟了田园,解决了我们的吃食问题。他没有叁秋手巧,但是有力气。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再生病,一切都会好起来。后来,山中出现了一位猎户,是位身体壮硕的男子,他来此打猎,无处可住,我们收留了他两日,他便教会了叁月打猎。叁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打猎回来——不是吃,而是换钱。他和叁秋都很害怕我生病,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后来,从京城里传来消息。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一举进入神祭司,二十天后,她又被破格提拔为天司,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在姜国,神官的地位非常崇高,天司更是神祭司最高地位的神官。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风光无限。过去,人人都说我家日渐式微,唯有一人可力挽狂澜,便是林青夏。我终于见到了这句话成真,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一百二十九)生活有了起色之后,我因为经历过那场生死考验,心境也开阔了很多。本来我对母亲赶我出京城是深深的不解,甚至还有怨恨,但后来也都想开了;本来我对这个世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满,我恨它对人的压抑,恨这个吃人的世界,但后来也无暇去恨了。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如今,我的乡村生活也很不错,我至少要写十章,但是这种情节,大家看着痛苦,我写着也痛苦,所以综合考虑后,我选择了倒叙。但这又会带来一个问题:突然出场的人物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在她们拥有了新身份的前提下。不过倒叙终究是利大于弊的。在此给大家做一下介绍,希望有助于大家的理解。林微雨在《路障男倌》里救了一位小倌,这位小倌原名桃叙,现名叁月。他是为林微雨解释何为阴舌的男人,同时也是李晚镜无法再伪装下去的直接导火索。他被林之剪去两根手指后,因为林青夏的突然出现而得以逃离(此情节见《指间沙》),从此隐匿在京城。林微雨在《奉欢宫纪事》篇的结尾用一枚金币为一个名为叁秋的小倌赎身,此后的故事就在本章中了。他现在的名字叫五月,但在叙述中,仍然称他为叁秋,这是林微雨的称呼习惯。陆白月乃是林微雨离开京城时,林青夏交代她离京后要她去投奔的人。在目前的情节里,他的身份为林微雨的哥哥林霁月,现名陆白月。事实上,林家本应该派出像林青夏这样的高手去护送林微雨,但是时间紧急,加上不能有太多的人同时出京以免引起注意,只给林微雨派了一个侍女(林欢)和一个保镖(即车夫)。车夫被路上出现的两个男人所杀,林欢又杀掉了这两个男人,之后为引开追兵,林欢也离开了林微雨,致使林微雨孤身一人,生病与贫穷使得她无法再踏上旅途去找陆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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