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寻他千百度(上)01(1 / 9)
佛说:前生的数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今生,我们数千次的回眸,无数次的擦肩而过,甚至还多次那么亲密得相处,是否可换来今生的相依相偎,白首偕老?
黎明之前的夜,是最黑暗的。在这会儿,大多数人依旧流连在香甜的梦乡中,不愿意起来。俯瞰地面,大片大片的建筑物,也是黑漆漆的。路面也是黑漆漆的,偶尔有那么几盏路灯浮现,以微弱的光,细微地衝散开夜的黑,但到底,还是被黑暗给包围着。这会儿,大地一片安静,安静到就连最好叫唤的狗都没出一声。
金赛美就是挑了这样的时辰,小心翼翼地将熟睡的婴儿给放到了已经垫了小被的篮子里,又小心翼翼地往上面盖了保暖的小薄被,再小心翼翼地轻轻开了房门、关了房门,又四下查探一番,见没人出没,就顶着黑出去了。那尚且苗条的身形,伴着飞驰的自行车,很快就淹没在了一片夜色之中!
她现在干的事,称不上光彩,往大了说,甚至要量刑,所以,由不得她不如此地「偷鸡摸狗」状,又如此地小心翼翼,还挑了这样一个时辰。
走到道上,金赛美的心是有些慌的。她紧了紧衣服的领口,又拽紧了拎着篮子的手,心里一阵念叨:「孩子,你也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妈好了,干什么不好,非得来勾搭别人的男人。你妈造了孽,这孽就得你来偿还。我是有自己的孩子的,是不可能会养你的,我也没那么大的胸襟来养情敌的孩子,所以,我必须得把你给送走。你放心,我也不坑你,给你找了一家不错的,是家里没孩子的,以后,你就在那家长大吧。我这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想到这的时候,金赛美还是心虚了一下。因为,她当初逼这孩子的妈走的时候,可是答应好了,肯定对这孩子好的,就当自己亲生的对待。
只是转念一想那长得就跟狐狸精一样漂亮勾人的女人,她这心里又没好气。那女人都来破坏她的家庭了,她干嘛还跟她讲什么承诺!哼,狐狸精生的女儿,她给找了一户人家养就不错了!
如此一想,她这腰杆子又挺直了,赶紧加快了步伐,朝目的地走去!
炎热的夏季,火热的太阳高悬在空中,拚命地将光热硬生生挤入这世界的每一处,空气窒闷地给人一种彷佛身处在桑拿房的错觉,便是到了傍晚时分,这温度还是那么高,蒸得大颗大颗的汗水从人身上滚落了下来。路边的柳树,也没精打采地耷拉着,时而也滚下一些「汗水」来。这时节,唯有知了在那不知疲倦地声声叫着夏天。
「知了——知了——知了——」
听的人都心烦气躁了起来!
容凌打小就是个精力充沛的,上山打鸟、下海摸鱼的事儿,他没少干,而爬树摘果、打架斗殴,游走于大街小巷,出没于各家工厂附近捡漏,这些事儿,他常干!这一天,实在是太热了,热得这位素来欢腾的十二岁少年在外面疯玩了一天之后,觉得真是累了,不想再动了,就和一些伙伴们做了告别,后和他的朋友及几枚小弟,踩着夕阳的余晖,慢慢往家返了。
才刚走到家里所在的街道,一个小身影就像是火车头一样地冲了过来,嘴里还喊着:「哥,出大事了!」
容凌打小就是个霸王,流露出的气息,就恁是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有那么一种让人不由臣服的感觉。且,他这人做事极为靠谱,一言九鼎且不说,有勇有谋,且有宰相肚里能撑船之范,还是个不畏强权的,身手又很好。这么些年,非但附近这一片街区的大多数小不点唯他马首是瞻,就是一些个年纪比他大的,也愿意听他的话。小不点们都爱跟着他混,混的久了,也左一句「哥」,右一句「哥」地叫着。
来的这个小不点比容凌小一岁,叫刘德,是容凌的铁杆追随者一枚。
「什么事?」容凌很淡定地问着,不被刘德一惊一乍的样子所影响。
少年容凌,已经长得很有棱角了,那种头角峥嵘的感觉,极其的强烈。自打小学毕业,领了那烫金的小学毕业证书之后,他自觉已经没法像小学那会儿没心没肺地撒开脚丫子疯玩,所以他好玩的性子,收敛了不少,整个人更加显得沉稳,那股冷峻的气息,也浓了不少。尤其那双眼,黑沉黑沉的,看人的时候,带着冰一般的冷,镇得住一帮小弟且不说,就是一些大人看着,心里也有些打怵。
这片街区的人,没少说这人是头狼,将来还不知道会如何造化呢!
刘德在距离容凌一米多远处停了下来,然后大喘了几口气,平復了一下呼吸,又重重地抹了一把额前的热汗,以依旧带着喘息声的口吻兴奋地说道:「刘大爷家今早上捡了一个孩子!」
「孩子?」容凌拧了拧眉。鉴于他的追随者众多,所以这片街区,论起对小道消息的知晓度,他要是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而大傢伙有了什么消息,都会巴巴地跑过来告诉他,跟表功似的。
容凌对孩子没什么兴趣,他后头跟着的小屁孩不少!
刘德一看容凌这张没有半点兴味的脸,就急了,舔了舔口水之后,张开双臂,依旧以带着兴奋的音调说着:「那个孩子可小了,只有这么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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