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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不准说那个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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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解下了一隻野鸡折返回来。

追云兴奋的在岩石上蹦了几下,舔着舌头摇着尾巴。

杨若晴笑了,抬手往它额头上敲了一爆栗。

“哈哈,你也是个吃货。”

“喏,野鸡给你,下回进山,我再给你带烤熟了的骨头!”

……

告别了追云,杨若晴和骆风棠不再耽搁。

两人一鼓作气下了山。

路上,杨若晴好几次抚着藏在身上的牛樟菇,高兴得嘴巴都咧到一边去了。

骆风棠也很高兴。

但更多的还是惊讶。

“追云聪明得可怕!”骆风棠感慨道。

“这些年跟我打过交道的野兽里,也就狼王最有灵性,狡猾多变!”

他接着道。

“追云还这么小,便有这样的智慧,将来成年了,更不得了!”

听到骆风棠给予追云这么高的评价,杨若晴很高兴。

“它必定是一路尾随我们上了峰顶,看到了老鹰抢走了牛樟菇。”

“那老鹰那么凶残,也不晓得追云是如何打败它并抢回牛樟菇的。”

她琢磨着道。

“不过,它的这份知恩图报,远胜过很多不知好歹的人类呢!”

“我很欣赏追云,也很喜欢它。”她道。

“既然喜欢,方才何不把它逮回来养着?”骆风棠问。

杨若晴摇了摇头。

“喜欢,不一定非要据为己有啊。”她道。

“追云是属于这广袤的大山的,被我带回去,像家狗那样圈养,它不会开心的。”她道。

骆风棠点点头。

一路沉默着。

脑子里一直在回味杨若晴的那句话。

喜欢,不一定非要据为己有……

这一路,他心里一直都揣着一件事儿。

他在峰顶,跟晴儿挑明了。

他稀罕她。

可是,她却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应。

他这一路,心里是有点闷闷不乐的。

很想喊住她问个明白。

但此刻,他像是突然悟到了啥。

喜欢,不一定要占有。

喜欢晴儿,就陪着她,守护着她。

不让她被别人欺负,让她开开心心的,这不就达到自己的初衷了吗?

胸间豁然开朗,骆风棠的眼睛也瞬间明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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