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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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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谈翊听白玫这样说,便追问道,“那后来为什么没有带走?”

白玫轻叹口气:“小七那时候还不相信他妈妈不要他了,死活不肯,被我和院长好说歹说才愿意去,结果到人家家里没两天就送回来了,说养不熟,换了个不到一岁的小姑娘。”

谈翊隻觉得心如刀割,三四岁大的孩子,也隐约知道些事了,被这样几次三番的抛弃,心里该有多难受?

他心情复杂地低头看去,手里的照片还是老式的衝洗照片,略显粗糙暗沉的画面上,一对穿着上世纪流行样式服装的夫妇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站在破旧的福利院门口。

小男孩眉眼精致,脸颊肉乎乎的,小嘴巴红润可爱,皮肤白得像是名贵的瓷器,一双圆润的眼睛只有眼尾稍稍上扬,隐约有日后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的雏形,眼尾处有着一个殷红小痣。

确实漂亮的像个小姑娘。

谈翊越看越喜欢,几乎有些爱不释手,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他连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这才让白玫将相册收起来。

季淮一进门就看见谈翊眉眼带笑,随口道:“说什么了,这么高兴。”

谈翊便回道:“说……说要是生个女儿也挺好,跟你小时候一样漂亮。”

季淮一听便不高兴了,故意沉下了脸:“白老师,你答应我不给他看的。”

白玫瞪着眼睛看谈翊:“谈总,就这么把我给买了?”

谈翊哭笑不得:“阿姨,你让他诈了,我哪句话说到我看了那张照片?就凭季淮现在这模样也知道他小时候肯定漂亮得很啊。”

白玫这才反应过来,懊悔不迭。

季淮看着他们说笑逗趣,忍不住也跟着笑了。上一世的那些龃龉都没有发生,至少在现在,谈翊是像尊重自己的长辈一样对待着白玫。

时间不早,他们还要回市里,白玫看了一眼表,便问道:“四点多了,你们在这里吃饭不?”

谈翊说:“不了,我们回去吃,吃完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

白玫也不跟他们客气:“这里都是大锅饭,做的不精细,还是回去给小七做点好的吃。你们到市里,住宾馆?”

“住家里,”谈翊语气十分自然地说出了“家”这个字,引得季淮意味不明地看了一眼,“前几天已经让人把房间收拾好了。”

他说的并非之前他一直住着的公寓,那间房子虽然交通便利,但实在承载了许多不堪回首的回忆,谈翊没有把它卖了,对自己算是一个警戒,但也并不想让季淮住进去,惹他心情不好。

好在他在市中心还有几套房子,其中一套离会展中心只有十多分钟的车程,所以提前让阿姨过去把房间收拾了一下,今晚就可以住了。

白玫点点头:“那就好,还是家里住着舒坦。”

又坐了一会儿,快五点的时候两人便向白玫辞别了,如今已经到了秋天,白昼越来越短,再等一会儿天就要黑了。

季淮路上就就觉得饿,他怀着孕,又偏瘦,饿久了容易低血糖,他们便在商业街上找了家店解决了晚饭,顺便在商场里逛了一圈,定了一个婴儿床,这才接着往住的地方走。

谈翊跟着导航找到了新家的住址,这是一片高檔小区,他们的车开过去的时候路过了一家造型童真可爱的建筑,虽然夜间灯光不好,但外面幼圆稚拙的招牌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家幼儿园。

谈翊心里一动,想着,这里倒是方便,以后季晏要上幼儿园,走路就能送过来。但随即又想到,这幼儿园看着不错,但不知道资质怎么样,到时候如果要念,还得好好考察,不能图近。

不过也不一定上幼儿园,他有几个朋友家里也有孩子,是请老师到家里教课的,更好的教育质量和孩子的社会化培养之间,该怎么取舍……

谈翊的思绪非常超前,车开到停车场的时候已经想到了幼小衔接的问题,停下车转头看到副驾驶上已经睡过去了的季淮,心里又酸又涨。

有时他觉得,他们已经和寻常的恋人爱侣没有什么不同,但有时候他又会想起,季淮仍然没有对他彻底敞开心扉。

纵使他有无限的耐心和包容,也不由得想问一句,他究竟何时能彻底被宽恕。

可他不敢。

他隻敢凑上前去,在季淮柔软的唇角轻轻一吻,千言万语,无处可诉。

这么耀眼的季淮

第二天季淮醒的很早,他性格本就不是外向的那一类,也不是很擅长在人前表现。多少有些紧张。

谈翊给他买了早点,季淮拿起三明治吃了两口便吃不下,谈翊却不同意:“等下一个上午,你吃这么点肯定是不够的,到时候低血糖晕在台上怎么办?”

季淮隻得慢慢把那一整个都填了进去。

他出席发布会的衣服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原本是想穿正装,但季淮的肚子已经很大了,穿正装并不好看。如果是那些啤酒肚的中年男人穿着也还好,但季淮除了肚子哪里都没胖,这样一看就格外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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