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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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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尝到了一次甜头,云缓便很迷恋连锋,而且迷恋得不可自拔。

他还年轻,十八九岁正是青春最美好的时候,之前云缓没有在这方面接触太多的信息,对此完全没有想法,可他又不是圣人,在尝到甜头后不可能向先前一样对这种事情毫不在意。

上次连锋温柔持久的攻略让云缓一晚上眩晕过去好几次,现在云缓还想和他在一起。

连锋握着云缓嫩生生的手指,掰着他的手指和他算时间:“说好了十天一次,你看现在才几天?”

云缓道:“十天。”

“胡说八道,”连锋捏他手指,冷静克制的同他讲话,“中间隻隔了一天。前天晚上你晕了三次,每次将近一刻钟才清醒,身体这么差,全是因为你平时不好好吃饭隻吃甜点。”

连锋精力充沛,每晚好几次不成问题,关键云缓不仅身体差得要命,还总是晕过去。

云缓趴在他肩膀上:“可是我好喜欢你,而且我晕过去是因为你特别厉害,才不是因为身体差,就算我身体很好也会在这种时候晕过去。”

“那你答应我,从明天起隻准吃两块甜点,吃饭的时候多吃肉和时蔬。”

云缓并不想答应连锋。前几年云缓不怎么挑食的,除了特别腥气粗糙的饭食外,给他什么吃什么。但在凛州的时候连锋天天给他买红豆酥,来到都城更是让御膳房按照他的口味来做,把他惯得隻愿意去吃他特别爱吃的甜食。

连锋现在已经意识到一味的溺爱不太好,太溺爱了只会把云缓养得比白玉瓶更易碎。云缓就算再可爱再惹他爱怜,也不能这样纵容。

“五块。”

连锋刮了刮云缓的鼻梁:“三块。”

云缓还想讨价还价,连锋不给他这个机会,轻轻捏着他的下巴吻了上来。

这段时间两人接吻很多次,连锋熟练得不能再熟练,很快把云缓亲得喘不过气。

处理奏折的时候,云缓一脸信任的趴在他的腿上睡觉,他那时便有了很多念头。

这次隻做了一个时辰,云缓困倦的蜷缩在被子里熟睡,俊秀的面容上还有未散的绯红,天真中又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诱惑。

连锋抱他去衝洗一下,回来把人搂到自己怀里继续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天云缓当然起不来床。

连锋摇着他的肩膀把他叫醒, 云缓揉揉眼睛,看到连锋英俊的面容后,他还想往连锋怀里钻。

连锋提着他的衣服带他下床, 梳洗更衣之后, 云缓清醒了很多,直接带着食盒去翰林院了。

朝廷各个部门都有供餐,本朝这几十年来虽在走向衰败,依旧是很富裕的大国, 对大臣的开支没有节省过。连锋虽比先帝严厉苛刻, 亦没有亏待这些大臣, 始终保持着供餐的习俗。

但天天吃食堂总有吃腻的时候, 许多大臣下朝后会去吃宫门外的小摊, 穿着华贵的一品大臣在宫门外坐着马扎吃馄饨是常有的事情。上朝以外,有些大臣来衙门也会带自家厨子做的饭菜, 云缓吃不惯翰林院食堂的大锅菜, 御膳房的人会给他提前准备好每天的食物。

所以云缓现在天天带饭来上班。

画卯后云缓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他看着上级都不在,照旧打开了自己的饭盒带薪吃饭。

打开之后云缓瞬间呆滞住了, 他原以为连锋说的条件要到明天才实施,没想到现在已经实施了,他都不知道连锋是什么时候吩咐御膳房的人。

往常御膳房会在他早膳的食盒里放一盘金豆糕,是枣泥白糖和玉米做的,糕点表面上还会裹一层金桂花或者干玫瑰花瓣。

今天本该放金豆糕的一层被放了一盘煮熟的山药, 白玉般的山药用薄薄一层桂花酱拌了拌。

云缓尝了一口, 山药的味道比他想象的更清甜。其他两层是水煮羊腿肉和煮春笋, 羊腿肉是最鲜嫩的一小块, 不腥也不膻, 煮得火候刚刚好,入口即化。春笋隻用很清淡的酱汁调味,味道更加甘美。

他开着窗户吃早膳,吃得非常开心。

吃完之后云缓把食盒收拾干净,他捧着茶盏喝茶,茉莉香片浸泡在清澈的汤水之中,唇齿间都是清甜的花香气息。

喝着喝着突然感觉不对劲,云缓一抬头,看到高秀趴在窗边看着自己。

高秀花白的胡须抖了抖,整张脸耷拉下来,眉心深深的纹路看起来更深,一副严厉的师长模样。云缓每次看到高秀,总是想起王妃给自己请的那些教书先生。

云缓放下茶盏:“内相大人。”

高秀点了点头。

云缓虽不是他的弟子,他依旧挺喜欢云缓,尤其在得知云缓是凛王府的嫡子之后。高秀年轻时受过楚家那位老公爷的几句指点,对方算他半个授业恩师。

凛王妃出身江南楚家,是那位老爷子的亲女儿,楚家如今衰败了不少,不比当年鲜花着锦,高秀帮不了对方的忙,但看到凛王妃的儿子,他会想起年少在江南求学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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