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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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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小少爷太好看,还是其他原因,齐征当时望着他,看呆了。神情愣愣的,他摇头,可嘴里说的却是。“痛。”萧骞眸中的疑惑加深了。墙后传来嘈杂的声响,他突然从高墙轻盈的跳下,拉着人的胳膊就跑。淡淡的嗓音,顺着风一同席卷齐征的耳廓。“我带你买金疮药,但现在要快跑,不能被老头抓到。”齐征傻傻跟着他跑,傻傻望着正拽着他衣袖的手,干净瘦长。而他粗衣布料满是灰尘。他那时仅仅想,会不会弄脏他的手?自那次之后,齐征和萧骞做了朋友。成了萧将军府陪小少爷练武的侍从。齐征很知足,他家中贫困,有两个弟弟需要养,这个差事特别好。关键是他陪在了小少爷的身边。这一陪便是十年,二人终日形影不离,是朋友亦是知心人。小少爷很好,虽时常冰冰冷冷,但却有着不相符的软心肠。软到就算是一只不经意捡到的小猫死去也会偷着流眼泪。但小少爷也很坚强,刻苦练武,又因心中有着一颗精忠报国的热血心肠。齐征喜欢这般口是心非的小少爷。很喜欢!喜欢的不得了!喜欢到甚至梦中的情爱对象都成了小少爷。他抱着对小少爷亵渎的罪恶感,将这份喜欢深藏心底,贪婪的想要永远留在萧骞的身边。直到,又过了三年后,齐征和萧骞一同报了出征北朝的参军队伍。并且纷纷立下战功,一齐晋升校尉。而就是在此期间,一个梦一般的晚上。萧骞喝醉酒,冰冷的脸捎带红晕,对他说。“不要喜欢楚姑娘”楚姑娘是当时街边卖琴艺的女子,被他们二人无意救下。齐征手搭在桌上撑着额头,醉的有些迷糊,随口问出。“为什么?”萧骞抬眸望他,双眸迷离,声音很轻很轻。他说。“要喜欢我”中朝北部边城,临近朔北,终日大雪纷飞,异常寒冷。夜晚大街小巷寂静,零零散散有着几个赶回家的路人。突然,不知何方传来一声呐喊。“啊!!萧骞我错了,错了!真的!”齐征顺着房顶飞檐走壁,冷风刺骨,刮过他的脸颊。突然耳边“嗖”的声响,他微侧身,只见一道冒着寒光的飞刃堪堪从他脸侧划过。“我去!萧骞你真下死手啊!”他猛地挺住脚步,插着腰气喘吁吁,望着身后胸膛同样剧烈起伏的人,不由失笑。索性盘腿摆烂的坐在房檐上。“都一天,眼看着又过了一夜,咱们先休战,太累了。”萧骞望着他,面无表情,眸中的冰冷经过此般的追赶,早就消的差不多。但该讨的账还是要算。“休战可以,我要睡你,必须还回来。”“不可能。”

齐征毫不犹豫拒绝,他撑着手往后靠。眼前人肩宽窄腰,头发被随意束起,唇红齿白,就算再怎么经历边城的打磨,依旧是风神俊茂的少年郎。他想着,不经意间舔舐唇角,昨夜干柴烈火的滋味顿时翻涌而上。昨夜二人都喝醉酒,再加上萧骞突然的一句“要喜欢我。”如梦一般,难以克制的激动。十几年的单相思一朝成了双向奔赴的爱情。搁谁身上谁忍得了?!热血沸腾,丧失理智。不抓着人猛干一回,那都不是男人!因此便造就现下的状况。可惜他家少爷酒后忘事,将说过的所有话都忘了。一醒来就见着身旁躺着全裸的齐征,自己浑身酸痛。提起裤子就不认人追着齐征打的鸡飞狗跳。但齐征又太了解他,知自家少爷是要面子,否则依照性格他小命早就玩完。而不是这样轻飘飘的大致意思,“我要睡回来。”所以,单凭这一点,齐征异常明白异常清楚的得知一个事实。他觊觎了十几年的小少爷真心诚意的喜欢他。萧骞哪能知道眼前人的想法,听见人直截了当的拒绝,提着手上的剑就又冲了过来!以免刀剑无眼,刚拿下媳妇却没命享受。齐征没歇多久,就立刻起身,十分配合的打了一架,又十分自觉认输,接受了一顿暴揍。接下来的日子多了好些乐趣。每日在军营练兵或者值守的士兵,必不可少下饭的一幕就是看齐校尉厚脸皮,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惹萧校尉生气。最后来一场“惊心动魄”的打斗。甚至对每日输赢下了赌注。齐征乐的自在,被揍都觉得爽。没办法,谁叫老婆爱别扭,要面子,那他就只好不要脸,硬贴。五年之后,齐征和萧骞成亲之后的第二年。齐家府邸。是路凌烨为齐征迎娶萧骞之时,亲赐的宅邸。清晨。齐征四肢都抱在萧骞的身上,迷迷糊糊的睁眼,又闭眼,向身旁之人的怀中又凑了凑。现下正值夏日,就算是清早,太阳也少许毒辣。两个大男人贴的密不可分,不生痱子都不可能。萧骞被热醒,习以为常的将人推开。“齐征放手!”齐征不听,反倒用力的又抱了抱,嘴里嘟囔。“我昨晚梦到我们在北疆边城的日子了。”萧骞闻言一愣,回头望他,有些不可置信。“我也梦”“真的!”他话还未说完,齐征就兴奋抬头,望着他的眼睛都亮晶晶的。“我们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梦到何事?”萧骞问。齐征笑着,脱口而出。“当然是睡你开荤的那一晚!”萧骞:他就知道。“滚,我要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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