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3 / 3)
法律,甚至学弟的行为都算不进威胁的条款里,在客观意义上,学弟只是跟学妹说了一种自己可能会去做的可能性,但并没有去做。至于学妹的自杀,她是自己选择的,这种情况是一种很可悲的发展,受害者承受不住选择了自杀,迫害者因为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而无法受到惩罚。看完档案,付生玉缓缓将纸张都叠起来:“这份笔录,没告诉我舍友吗?”刘锦点点头:“她的状态明显不好,为了保护你们的学弟人生安全,以及她自己的行为安全,所以警方压下了这份报告没告诉她,只说了结果。”没有这份报告,尤凡雅就觉得案情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她坚信学妹不会主动放弃上诉,一定是被人威胁。尤凡雅其实没想错,只是她的想法带有强迫性,偏偏学弟的行为并没有带有强制性,是学妹自己听了学弟的话后选择自杀这个方式来解决问题。难道能说她心理脆弱吗?学妹的死亡是为了尤凡雅的安全,她比任何都不希望尤凡雅出事,在威胁之下,不得已选了条十分极端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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