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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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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不见,当初凶狠的小狼崽已长成护妻护犊子的恶狼。天牧族的皇宫里有他的眼线,她不足为奇。她惊叹的是,她才从紫菱殿出来,他便晓得了一切。天牧族的皇城,与他而言还有秘密么?陆满庭拱手行了一礼:“庭儿不敢。庭儿今年二十有五,头一回为人夫、为人爹,自是在意了些。我许吟儿两日,两日后的巳时,我亲自来接。”说着“不敢”,陆满庭的脊背却挺得笔直,周身的气势骇人,直气得天尊腮帮子都在抖。今日初六,两日后恰是初九。老君主惶惶然:“这?”三皇子站出来:“陆兄,此事过于突然,容我们先商议再给你答复。两国已是秦晋之好,本是美事一桩,不过我们总得给族人一个交代。此事等过了神女节再做定夺,可好?”神女节是天牧族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是当地人的风俗,以跪拜、朝圣神女的方式表达对神女的喜爱。神女节隆重,会举国欢庆三日,日子就在本月中旬。三皇子说话之时,不经意间露出白净手腕上带着的一根红色编绳。编绳有些年头了,打结的地方微微褪色,可依旧小巧精致,双线交织绕在一起,手法多变,可见送礼的人心思之重。陆满庭满腔的嫉妒被撩拨得快要溢出来了。他沉声道:“不,只给两日。”说完,陆满庭径直出了前殿,空留下一道凌冽的背影消失在拱廊的拐角处。和谈不欢而散,老君主几人去到书房接着密谈。书房在前殿的左侧。天牧族的皇城建筑和大庸国的不一样,没有蜿蜒的长廊,只有笔直回旋的拱廊。书房就在拱廊的最尽头。三位皇子态度鲜明。二皇子和大皇子坚决不同意将神女送给陆满庭,三皇子则认为以和为贵,毕竟从私心来说,吟儿母子跟了陆满庭比呆在紫菱殿好。可这些话,三皇子窝在肚皮里,不会说的。老君主倾向于和谈,年岁大了,有心无力,也上不了战场,不忍皇城伤痕累累。更何况,他曾经和陆满庭在沙场上交过手,那位年轻的帝王骨子里是嗜血的掠夺本性,一旦开战,天牧族毫无还手之力。天尊一直沉默着,抱着一把佛尘凝神,似在思量。几人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位侍卫急匆匆进来汇报情况:——“大庸国的十万军马已抵达城外!”十万军马是什么概念?天牧族的皇城不过一万兵马,还是勉强算上退役的老兵和后勤的补给人数。众人大骇,先前极力不同意的二皇子和大皇子也歇气了,闷不吭声,毕竟天牧族和大庸国实力悬殊,心头还是有数的。陆满庭既已说了“先礼后兵”,他们不怀疑对方动真格的。陆满庭在漠北年少成名,除了极度的嗜血外,从不食言,可谓他让三更死绝不留五更。只是没想到陆满庭动作这么快,前脚才出了前殿,大军已包围皇城。看来,来之前他早早做了准备。为今之计,天牧族必须得交出神女,不交也得交。可如何向族人交待呢?老君主:“敢问天尊有何主意?”天尊冷呵:“我们有选择的余地么?神女只能送给他。不过,怎么个送法、什么时候送,有讲究。”陆满庭限定了两日,两日后,天牧族按时交人就是。可小两口正闹着呢,神女若不愿意跟他走,或是闹了什么幺蛾子,可怪不得天牧族。那小子夜闯紫菱殿、来去自如,丝毫不曾把她这个师叔放在眼底;嘴上说着客气的话,实则阴狠毒辣,以大军压境,逼得天牧族交人。神女是她多年的心血、是天牧族的信仰,让她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天尊的眸底泛起一丝寒意,斜对面的三皇子则微微蹙眉,许久不曾言语。须臾,又一个侍卫来报——“启禀君主,大庸国的皇帝陆满庭去了紫菱殿!”紫菱殿是神女居住的殿宇,普通人不得擅自出入,便是三位皇子去了紫菱殿也需得先行通传,更遑论外族男子?这是极为不妥的。二皇子:“儿臣去把他拦下!”老君主剁了一脚:“你拦得住?罢了,随他去吧。”抛开神女这层身份,陆满庭去看望自个的妻儿,委实没甚好阻拦的。大庸国的新帝索要神女的消息,很快传到紫菱殿。紫菱殿,苏吟儿手持一把摇扇在殿内不断地徘徊。对于她昨夜的言语,陆满庭根本不曾放在心上。不,他从未放在心上!但凡他想,他有的是法子掳走她!六月的天气炎热,不到晌午的阳光火辣辣的,刺目地紧。庭院里墙角的蔷薇花盛,红的、白的、黄的、粉的,蹙在一起,却是焉焉的,没个生气。假山池下、流水淙淙,无精打采的喷泉掩着水榭华庭,偶有呱噪的蝉鸣。不知是有了身孕,还是不适应漠北干燥的天气,苏吟儿比往年都要怕热。她穿着一席大红色的齐襦纱裙,纤薄香肩上披着的薄纱如水,够单薄了,却依旧不觉得清凉。

这两日发生的事太多。先是平安抵达漠北,再阴差阳错知晓自个从前的身份;她尚且来不及欣喜,悲哀地发现自个只是从陆满庭的牢笼逃到了另一个牢笼。唯一值得庆和就是找回了“义兄”——三皇子阿卡。苏吟儿手中团扇翩翩、摇曳生姿,露出的半截皓白手臂似白玉无暇。团扇上绘着的异族美人灵动,下方吊着的珍珠流苏微微荡漾。她细长的柳叶眉紧蹙,每行一步叹一口气,时不时望向庭外蔚蓝色的天际,水润的眸底隐隐流露出不安。与她截然不同的是金少。金少嘴里衔着半截野草,吊儿郎当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也不知他从哪弄来几口大木箱,近乎摆了半间内殿,把但凡能带走的金银珠宝全搜刮了。“萝卜头,这青花瓷不错,有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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