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2 / 2)
这是我亲舅舅呢?对我就是好。”被人捧在手心里疼爱的感觉, 那是真的很幸福。“可这也太费钱了。”林秀看着堆满了屋子的东西。就算她这个人喜欢买东西,花钱,可也从来没像舅舅李彦铭这样, 一口气买了一屋子的东西啊!舅舅比自己还会花钱, 这是林秀从来没想到的。“这些东西, 咱们拿回去, 都能开个百货商店了。”林秀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开口,鞋子、衣服、小零食,头绳、发夹,洋娃娃……那是因应有尽有。其中最显眼的就是李彦铭在商店里,买来的香奶奶化妆品。一看到这,林秀就想起在商场和李彦铭抢着买化妆品的画面。可谁能想到,抢来抢去,最后的化妆品都是给她准备的?舅舅还一口气买了三套贵妇化妆品?成煜东眼神也冷冷的盯着这三套化妆品,他给媳妇儿买两套,这位舅老爷就给他媳妇儿买三套,这是诚心要把他踩在脚底下啊。成煜东感觉自己已经不是林秀心里最在意的人了,看着林秀一脸幸福的样子,感觉浑身都被酸水给浸泡住了。林秀听见了成煜东拈酸吃醋的心里话,可她这会儿被舅舅宠爱的太幸福了,抽不出空去哄成煜东。拿起贵妇化妆品看了看,然后眼睛被一个亮堂堂的东西给晃了一下。林秀拿起来,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条钻石项?“我的妈呀,我舅舅也太有钱了吧?”林秀震惊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鸽子蛋大小的钻,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让林秀看的都回不过神。能在八十年代,买一条钻石项链,是啥水平?别说是林秀,就算是成景这个重生者,都一样给震惊了。李彦铭洗了澡过来,就看见林秀爱不释手的拿着钻石项链。年轻漂亮的女人,眉眼弯弯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可她不知道,那双眼睛却比钻石更耀眼。李彦铭嘴角扬了扬,那双冷漠疲倦的双眼里,也浮现了笑意。“喜欢钻石?”李彦铭问。“当然喜欢。”林秀笑着点头:“舅舅,你咋连钻石项链都有?这也太夸张了吧?”的确是夸张。因为1980年的国内,就算是京城那边的有钱人,也没几个人能拥有一条钻石项链。“这是别人给我的报酬。”李彦铭淡道。去年年底的时候,他在东城码头随手救了个从港都来的豪门千金。对方身上没带钱,李彦铭就让她把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当酬金给他。当时李彦铭也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改革开放,能回去见乖侄女了,得给乖侄女带点最好的礼物回家。这钻石项链对港都那些豪门千金小姐来说,就是普普通通的首饰。可对八十年代的内地女人来说,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钻石。因为这时候,国内都是劳动妇女,都讲究的是利落干脆和朴素节俭,很少有人会在身上佩戴首饰的。当时那个豪门千金还不同意,说这是她爹地送的生日礼物,不肯给。李彦铭直接把人丢在码头,让她自生自灭。因为码头发生了很严重的爆炸,那个豪门千金又和家人保镖分散了。第一次来内地的豪门千金,人生地不熟的特别怕死。就只能把钻石项链取下来,递给李彦铭,希望李彦铭能保护她的安全。当然这些事情,李彦铭没说。对他而言,这就是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不值得挂念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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