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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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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二月二十八, 大吉,宜婚嫁。正值初春,草木葳蕤。燕王府往日古朴素净, 如今大变模样。这日一早,燕王府邸四下张灯结彩, 红毡铺地, 琉璃碧瓦,朱红窗棂, 喜烛高照。要说这主子爷大婚,最高兴的莫过于长汲了。长汲辛辛苦苦伺候主子爷这么些年, 眼看旁人家同龄的儿郎早就不知做了几回爹了, 就他家主子,前些年成日四处征战, 如今好不容易平稳了些, 也是半点不沾女色。以往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底, 好在如今姑娘与王爷这对好事多磨,总算是磨成了。长汲四更天便忙不迭的起来,唤府上奴婢去整理起喜房。这喜房自然讲究,如他这般不全之人,长汲并不敢踏入一步, 可也耐不住他心中真心实意的欢喜。燕王府四更天里便闹腾的厉害, 婢女们早早起来布置,常府中也好不到哪儿去。前院有常府的几个亲朋好友来给珑月添妆。珑月五更天便被折腾起身。锦思拂冬二人将早就准备好的红绢内衫, 繁复婚服为她穿上。另请来了上京数得上名头的全福嬷嬷为新娘绞面。珑月还没从困意中醒来, 不过当嬷嬷手下不留情面的为她绞面之时, 珑月便被疼醒了。粉嫩的一张小脸, 原本像是一颗将熟未熟毛茸茸的桃儿, 如今开了脸,像是一颗被剥了壳的鸡蛋。面容莹白如玉,明眸乌黑漆亮,双眉似屋外初春升腾起的点点雾色,朦胧美好。外室女眷等了许久,一个个翘首以盼,终是盼到新嫁娘。只见今日的新娘子一身繁复婚服,襳褵长帯,薄妆桃脸,高髻束以金冠,冠首缀以东珠。琳琅翠石遮掩面容,珍珠腰带勾勒出她玲珑精妙的身姿。最先珑月十分有精神,认真听着各位她都不认识的女眷嬷嬷们的口头教导,而后又是一群女性长辈的贺词,足足折腾到了下半晌,便是石头做的人也没了精气神。好在很快便有宾客来喊,那女宾语气尖锐,含笑揶揄却也不叫人生厌,“燕王殿下亲自来迎亲了。”珑月顿时精神了,她的手心生出了细汗,心脏抽动起来,仿佛自己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一刻,一直糊涂着的姑娘恍然起来,原来她不是回王府去与阿兄一同生活。她是要嫁给郎君了——只不过,这个郎君从小到大她总时常见着,阿兄阿兄的唤着罢了——门前的常祯早已等候多时,他今日为讨喜庆,也换上了一身十分喜庆的朱红绣祥云纹方圆领大袍衫。常祯宽广的后背,将珑月稳稳背上,脚步沉稳朝着外院踏去。珑月从小被许多人背着长大,奉清,赤松,长汲,郗珣说来,她与一群没有血缘的兄长们度过了最无忧无虑的童年,可常祯这位真正与她血脉相连,同父同母,本该再亲近不过的阿兄,却总是阴差阳错造化弄人。也许有些事情有些人,许是缘分少了些吧。若是没有阿兄,珑月觉得自己或许会陪在李氏、常祯身边一辈子也说不定。可谁让她有一个更好的归宿呢。珑月对此并不会强求,更不会悲春伤秋,总是沉溺过往又没法子改变。强求不来的东西,她向来都是一念即过。血缘是世间最奇妙的存在。常祯背着珑月,对于这个陌生了许多年才认识不久的兄长,她在他背上并没有半分陌生感。一切都仿佛格外的熟悉,自然而然。她自然而然倚靠上了常祯宽广的后背,她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下巴搭去常祯阿兄的肩头上靠着。珑月不禁软声叹道:“说来,我还是头一回叫阿兄背呢。”常祯一怔,旋即失笑:“你是不记得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叫我背着你逛街了。”十三年前的常祯,还是个身材瘦弱的少年。他那时在城阳一所书院读书,并不能每日往返常府,时常几日才能回府一趟。他时常担忧,担忧自己几日不回去,妹妹就不认识自己了。是以他一下学,连书院的衣裳都来不及换下,一身素色牙白的衣袍,就要急匆匆骑着马往府里赶回去,去母亲院子里陪着妹妹玩儿。连母亲都常常笑话他,以往从没见他这般的孝顺。菡萏话说虽慢,认人却是不差,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话都说不清的奶乎乎的小团子已经会扯着他的衣袖了,嘴里含糊嚷嚷“阿兄、阿兄。”后来,菡萏开始展现顽皮的一面,成日嚷嚷:“要阿兄背,要骑大马。”常祯对她幼年时期的记忆也到此为止了。四周喜庆的颜色刺的常祯眼眶发酸,他与来迎亲的那人双眸对上。

那人身量直挺,身上喜袍惹眼,一双深眸剔透凌冽,与常祯对视片刻旋即便移开视线,落在常祯肩膀上的小脑袋上。“珑月。”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纷乱的声音,小姑娘还是一下子就听见兄长在唤她。珑月连忙伸手扯开珠帘,却被身前的常祯阻止。“这可不能看!”有什么晚上不能回去慢慢看?珑月被常祯骂了,悻悻然不敢再动手,面上珠帘细密,几乎挡住了她所有视线。不过她也能沿着珠帘下摆细小缝隙,看到不远处长身玉立的新郎——的靴子。她虽看不见,却听得见。耳边充着女眷们毫不吝啬的惊叹赞美,甚至不掩饰的抽气声。以往众人爱护颜面,便是惊叹于男子容貌也万万不敢面露出来。如今这日却不这般,喜庆的日子人们胆子皆是大了几分,且此处送亲的人多嘈杂,谁也不知是谁说的,一个个皆以打趣新郎的方式偷偷七嘴八舌。“真是好生俊俏的新郎”“老身虚活了七十岁,也没见过如此俊俏的后生啊,还是亲王,新娘子当真是好福气。”“新郎身量怎生那般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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