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 / 2)
他个书呆子,说话能有个屁的意思。孟杳什么时候能眼光好点?高中老同学重逢,哪个正经人不交代一下工作啊?江何没好气地说:“这都多少天了你还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自由职业,听起来就像骗子,你小心点。”“……”孟杳瞪他,虽然他看不见。“你别忙着瞪我,”江何也不知哪里开了 长岚镇的夏天倏地过去,孟杳就这样认识了她的阔少朋友江何。孟杳租住在东城老城区,一个三十多年的小区,叫新梅雅苑。回国后分期买了车,只有老城区的整租是她能负担得起的价格。江何很嫌弃新梅雅苑里贴满男科广告的电梯轿厢,每回来都跟过敏似的,没待两秒就开口给孟杳找不痛快:“喂,不行我借钱给你买套房好吗,非住这?”孟杳懒得理他,“嗯非住这,爱吃吃不吃滚。”“……”一通怼完,孟杳继续在心里盘算家里还有哪些吃不完快烂了的东西,准备一起给江何打扫了。江何继续过敏反应,原本一双颇具冷感的眼睛耷拉着,怨念地盯着孟杳。孟杳爱做饭,江何没人管。说起来,这就是他们俩友谊的原点。江何上初中之前,他爹妈正在岚城大展宏图,忙得无暇他顾,就把他放养在老家长岚镇。他爷爷是麻将馆常客,整天在牌桌上厮杀,也没空管他,每天麻将桌上抓一把毛票,让他爱吃什么买什么。可偏偏他又是个天生金贵的主,稍微吃点不那么干净的东西就上吐下泻,吓得麻将馆老板都不敢招待他,怕他吃坏了算自己头上。孟杳第一回 见江何,以为他是跟猫抢东西吃的流浪儿。这个误会至今都让江何很不爽。小镇夏天,孟杳把中午做饭前留好的肉和饭端到门口喂小猫。她常这么干,所以长岚镇上那几只小猫熟门熟路,每天踩点来用膳。那天也一样,孟杳蹲在地上看小三花啃排骨,抬头看见石板路对面有个瘦瘦的男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猫食。…饿到这种程度吗,不会要抢猫食吃?孟杳犹豫了一下。然后那男孩子就不见了。后来又反复遇到他好几次,孟杳总觉得他一次比一次瘦。每次他默默走开的消瘦背影都在唤醒孟杳为数不多的同情心。终于有一天,孟杳下定决心,把桌子搬出来,大夏天的坐在门口吃饭。男孩照旧飘过,果然停住脚步。像见鬼一样看着她。…不热吗?江何抬头看了眼太阳,被刺得眼冒金星。而在当时的孟杳看来,那种见鬼一样的眼神,仿佛是天大的感动。她终于迈出善良的一步,起身邀请:“你饿吗?”江河愣了。孟杳又说:“我吃不完。”江何又抬头看了眼太阳。…这姑娘多少有点缺心眼。但鬼使神差,他还是坐下了,把兜里价值高达五块钱的脆皮雪糕搁在木桌上。雪糕化得快,哗啦啦淌水。
孟杳看见,先是愣了下,而后又很快想通,不再多话。原来他还有点手艺在身上。但好像不太聪明。要偷也该偷点面包火腿之类的吧,偷雪糕,多不管饱。她一边想一边给他夹了块排骨,“多吃点。”那是孟杳人生中,唯一一次干主动给人夹菜这种充满温情关怀的事。后来江何才知道她以为自己是流浪儿,气得头发都竖起来。“老子全身上下哪儿点像没人要的?!”孟杳有理有据:“你都快跟猫抢东西吃了。”“…你家斜对面是小卖部!老子是去买冰棒的!”江何声嘶力竭地为自己辩护。孟杳八风不动,“那你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盯着我给猫留的剩饭。”“因为我在纠结要不要吃冰棍!”江何彻底被她打败,昂扬的斗志也渐渐熄灭,消极抵抗地解释,“冰棍吃了拉肚子但天热我又不想吃别的所以我很纠结,我在数你那只肥猫要几口啃完排骨,单数我就不吃双数我就吃!”“……”孟杳叹为观止,想说你真的好闲。“再说了,那年头要饭的买得起五块钱的雪糕?!”江何仍忿忿。孟杳幽幽看他一眼,淡淡道:“…我以为那是你偷的。”空气停滞了半分钟。江何气得头顶竖起一撮呆毛,“你还拿老子当小偷?!”孟杳:“……”江何像只愤怒的鹦鹉走来走去嘀咕个不停,孟杳看烦了,敷衍地安慰他:“有什么区别,反正你还不是吃了我家的饭。”…因为你做饭确实好吃。这话江何没说,他只能小声反驳:“…那我也请你吃冰棍了!”这话倒不假,后来江何蹭饭蹭得越来越频繁,两人也越来越熟,江何每次来吃饭都会给她带零食。孟杳才渐渐发现,这家伙不仅不是要饭的,还是个非常有钱的小少爷。他给孟杳带来的“饭票”越来越高级,从小布丁到星球杯到印着日文的甜点,从零食到漫画到限量版磁带。长岚镇的夏天倏地过去,孟杳就这样认识了她的阔少朋友江何。孟杳拿做饭当解压,人生中最舒适的时刻就是一边看着食材在锅里咕噜咕噜翻滚沸腾,一边完全放空大脑。因此,她不喜欢别人进她的厨房。也因此,江何进门就熟门熟路地在沙发上瘫下了。孟杳去冰箱拿杨梅,瞥了眼客厅里的江何。江何是她见过,葛优躺最标准的人,可能比葛优本人还标准。但偏偏仗着一张脸,别人就觉得他躺得贼矜贵贼不羁。之前在伦敦,有个全身 e 的大小姐包了江何常去酒吧的隔壁包厢,雷司令连请好几天,就想要到江大公子的微信。孟杳有天路过,顺便进去看了眼,被那一座无人问津的香槟塔震惊,想到它们会被浪费,有点心疼。又见那大小姐长得好看,顺手就帮江何给了。反正江何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微信里到底有多少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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