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人(3 / 3)
如一的痴迷。弗伊布斯快进掉这些单调的画面和声音。进度条快到尾声的时候,那个男生让那个女生站起来,掀起她的t恤,让她咬住,好让他更方便地捏她的乳房。她没有第一时间答应。她对他笑了,接着开口,声音微微发颤,似乎是紧张,似乎又是按捺不住的激动:“让他们别拍了,不然我不脱。”
于是那男生转过头来说:“比尔,别拍了。”
被扫兴的嘘声。视频结束。
弗伊布斯盘着腿,撑着下巴,盯着这部手机。他做过的最复杂的情境反应题目也比这个视频里的情境单纯,这视频里的人和他们的行为真是复杂。那女生表达了她的意愿,但手机的主人违背了她的意愿;那男生试图操纵她,对她施压,她接受了这种操纵,没有反抗;但是最后,她又反过来操纵那男生,对他施压,通过这种方式,她实现了她的意图——他让他停止了拍摄。但是,为什么她不更进一步,让他叫比尔删掉视频呢?显然她并不想要这段视频被拍下来……不过话又说回来,她的这种意愿能被承认吗?弗伊布斯的意思是,法官。如果这件事拿到法庭上,法官是基于她表达了不要拍而认为比尔的拍摄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还是基于她中途表示了她的顺从,并且也没有要求删视频,而认为比尔没有侵犯她的隐私权呢?
弗伊布斯最终想出来的是,不管比尔的行为是不是算违法,他,弗伊布斯,打开这部手机,看这个视频的行为,确实是违法了,侵犯了这个不知名的女生的隐私权。
弗伊布斯把手机关机,清理掉指纹,把一切放归原处——衣架,向导的充电器和数据线,以及这部手机(他把它塞回了床缝里)。好了,不被发现就是通过测试,他不会为他的违法行为受罚。弗伊布斯安心地躺下来,打算继续探索自己感官能力的极限——手机震了一下。
是他自己的手机,只能和内置通讯录上的号码联系。会是谁呢?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自己的手机,失望地发现,是“查理爸爸”。哨兵不能直接联系到弗伊布斯的手机号,但他可以把信息发给一个中转号码,然后这个列在内置通讯录上的中转号码把信息再发给公海的小哨兵。
浏览完短信,弗伊布斯的失望又变成惊喜。短信大意是说,那个逃兵发现了哨塔派过来围猎的哨兵们,逃兵紧急开始出逃,哨兵们匆忙开始围追堵截。
围猎提前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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