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1 / 4)
写在前面:这篇成文时间比一夜情不行还要早,但调性很像,小受都受过感情伤害,但因为个性不同有不一样的行为,然后都是从一夜情开始的,都是攻宠受。
防雷注意:第一人称受!!第一人称受!!第一人称受!!!(很重要说三次)
很多狗血、很多老哏,我会精选每日老哏标在最下面(喂!
小受有颗十分纠结的女少心!!
以上能接受再往下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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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歌词,同时也是偶尔会浮上我心头的疑惑。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雨淋在身上,很冷,但更冷的是我的心。
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因为要跟女人结婚,所以提出分手。
那个人说:「你知道,我穷怕了,只要有机会能捉住我就不会放手。跟那个女人结婚我可以连奋斗都不用。虽然有点对不起你,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跟那个人大吵大闹,也没有胡搅蛮缠,这些都是那个人讨厌的行为。我已经为了那个人什么都没有了,至少自尊我得留着。
我浑浑愕愕的走在大雨中,然后,他,身穿长风衣、嘴叼着被雨打溼的烟,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捉住我的手臂问:「一个人?」
我没回答,他自顾的说:「陪我喝酒,我也是一个人。」
在酒吧里,藉由酒意,我向一个陌生人倾诉我悲惨的恋情,说我是如何为了一个只爱自己的男人被赶出家门,如何为了供那个人念大学、读研究所做三份工作搞坏自己的身体,最后连一句「不爱了」也没有的被拋弃。
「一个同性恋要跟女人结婚。」我说。
「一个很重要的人死了我却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他说。
后来怎么滚上床的我也不记得,也许是因为酒精,也许是因为两个悲伤的人都需要温暖,总之等我从头痛和全身痠痛中的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时候,那个人坐在床边,抽着烟,白晃晃的日光里飘着灰尘,和着烟,他说:「跟了我吧。」
于是,我成为他眾多情人里的其中一个。还是最上不了檯面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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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事实上,我连我自己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跟一个陌生人上床,这种事我以前想都没想过,没想到,唯一一次,上了床就再也下不了。
也许是物极必反,既然掏心掏肺、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结果是这么惨不忍睹,那么,不如乾脆保持一种你情我愿,好聚好散,不谈情不说爱的关係。
以一个情人的角度来看,他是个百分百完美的情人,人帅多金温柔体贴出手大方,咳咳,床上功夫也不错。但是相对的,他绝对不是个合格的恋人,光是情人眾多这点来看,他大概是负分妥妥的。
有些人只能当情人,简直是用来形容他的。
不过,我觉得他也算有情有义。
他完全可以不用把我收入他的「后宫」中的,不过是上了一次床对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一夜情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如果说我长得很好看,或是说他喜欢年纪小的那也就算了,但是,我相貌勉强算得上中等,真要形容也只是眉清目秀,和他其他情人相比,那可差得远了。
他的情人们个个都是俊男美少年,有几个男孩子特别的漂亮,通常都是和他出席各种宴会的男伴。我见过两、三个,当然不是我去找的,是人家找上门。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个一上门就是赏我一搧耳光,我左脸肿了快大半个月,不夸张。一个是一开门就满脸泪痕,不过别说,人长得漂亮连哭都好看,哭得梨花带泪什么的我总算是见识到了。
因为他们找上门的关係,我被迫搬过几次家,跟他抱怨不必这么劳师动眾也没用,他只要开个尊口意思意思警告一下,他们应该不敢再上门,偏偏他选择对我最麻烦的方式,搬家。虽然说是搬家,但是我只要人到新的地方就好,东西不用我整理也不用我搬。
可是,搬家意味着要重新找工作!对,即使我现在是被包养的状况,我仍然坚持要工作,这样的话,哪天散了我才不用流浪街头。他不反对我工作,但是他要求我每天晚上都必须在住处,即使他没来找我的时候。这表示,我不能找那种要加班的、要出差的,我学歷又低,找来找去就是端盘子、站收银机,并且只能是白天班的工作。每次换工作我头都很痛。
而说到年纪,我遇见他的时候,也已经二十五岁,就算我长得再娃娃脸,也不是那种有种纤细体态的青少年了。所以,我真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着我。想来想去,我只能认为,大概是他在最难过的时候我刚好被他捉在身边,他也许觉得我有安慰到他,于是把我留着,像是报恩之类的。
我没问过他,就像我从不过问他其他的情人一样,不深入交流是条界限,我打定主意不越过那条界限。
只要我不要再去爱人,我的心就不会再痛。心痛只要一次便足以刻骨铭心,我实在没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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