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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GUNSGUNSGUNS(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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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甚至没有粉红色这种不温不火的曖昧顏色。

四五英寸口径手枪子弹,从利姆依的左腹击入,把看不见的内脏扭个半烂,之后在利姆依的右腰侧穿出,留下了比直径四五英寸这个数字大上好几倍的肉洞,还有一朵液态的红花。

吴雪明没有失神慌张,他知道这种小伤口不算甚么,所以利姆依还能活着。

他不怕,他只是愤怒。

用视觉和听觉收集资讯,用口鼻配合调整呼吸,用手接住快要跌倒的利姆依。

搂在利姆依腰上的手,一确认视野角落的枪口指向自己,就开始反应而收向自己左侧。他的右脚也跨出,做出双人舞里要转圈时一样的动作。

动作完成时,背上传来两记撞击。

手枪子弹的衝击被分散到外套之下的防弹衣背板上。这是利姆依在vtol上脱下,让吴雪明穿在身上的防弹衣。

「咳!」撞击差点让他站不稳脚步,胸中的空气也被逼出。

是吗?这就是被枪击中的感觉吗?他决定先把这件事放到一边。

「……莉莉姐,莉莉姐!」

听见吴雪明的呼唤,利姆依睁得斗大的眼睛再次开始移动,尽可能盯视着吴雪明的脸。

我没事,你快逃。这是利姆依想传达的意思,也是她现在能作出最大的反应。因为血液已经开始堵住喉头,痛觉也让她的四肢失去了力气。

可是还活着。

那就好。

那太好了。

把利姆依轻放到地面之后,他把手失礼地伸到利姆依的衣襟内侧,一通翻找,终于让他找到一把手枪。

「抱歉,莉莉姐。枪借我用一下吧。」

转身。

瞄准。

开枪。

这套动作,吴雪明说不好比操纵机甲还要熟练。在警大学的配枪射击课程,还有进入警大学之前的学警时期,计来吴雪明的配枪课程上了快五年。相比之下,机甲也只是从警大学二年级开始实际操作,也就是只练了三年。

握枪之后转身,瞄准靶子之后开枪。这个过程,警校生也要花上三秒到五秒才能完成,而外行人可能要花上近十秒。吴雪明则是一秒,也许更短。

第一发子弹射出,射失了。

意料之内。

他本来就没有很确定敌人的准确位置,只能知道距离大约是五十米。他开的第一枪就是要牵制敌人,确认敌人身影,还有抢佔先手机会攻其不备。

对方-身高大约一米七、体态略宽-被这一枪吓到了。因为惊吓而瞬间被触发回避与逃跑的本能,却又因为意志上抗拒逃跑而硬是把他的双腿固定住,最后展示出的是身体在原地缩成一团,半蹲半站的尷尬姿态。

敌人带着怒意,重新站稳再开枪。甚至还没有先把枪举好,在提手的半路上就已经扣下了扳机。

是因为恼羞成怒?还是因为他这才察觉到我也是会反击的?

吴雪明在心中讥笑对方。

从对方没有把握住偷袭优势,把吴雪明原地击毙的那一剎那,这场战斗就已经变得对吴雪明有利。就算是外行人都应该会有这种常识才是,现在这种乱枪怎么可能打得中我。

外行人。不,如此看来,那傢伙连外行人都算不上,而是个只会搞偷袭的蠢蛋。

吴雪明在脑中分析着状况,分析到「对方是个蠢蛋」这个结论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完成了一次侧滚翻再起跑,跑到河堤的一棵大树背后。

动作不需要思考。

特别是战斗中的动作,不应该需要思考。

所以他把思考的能力留到其他事上,例如瞄准的方式,还有地利带来的战术价值。

大树是种半吊子的掩体,很容易被破坏,然而他的週遭只有大树。

这棵树粗壮得能挡下手枪子弹,算是一种幸运。再来就只需要连同手枪一起探头,把馀下的十五发警用九毫米手枪子弹打向那个没有用掩体挡住自己身影的蠢蛋。

连开三枪。

……射失,射失,射失。

以手枪来说算远的五十米距离,移动中而且路径不规则的目标,还有偶尔反击而来打在树干上的手枪弹。

自己技量的不足,客观环境的困难,心理上的压力。

分析出的每一件事都是不利,但是他不感气馁。

是吗?原来如此,这就是经验的重要性啊。他如此想着。

他在学习。

他在享受。

他在微笑。

甚至在心中极深极暗的某处,泛起了想要让利姆依呼叫的特机队援兵不要过来插手这种危险至极、有违常理的念头。

不不不,现在没有时间去想甚么道德伦理。打倒敌人才是最重要的事。

吴雪明摇摇头,把脑中的杂念连同莫名在寒冬时节流出的汗水一併甩走。

像是要用肉体的动作来提醒自己还在战斗一样,他从手枪枪柄中退出弹匣。通过弹匣后方的半透明部件,判断匣里有还有十一发子弹。而第十二发已经上了在枪膛里。

重新把弹匣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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